近日,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不锈钢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通报近期查处的一起不锈钢产品网络虚假宣传案件,并以此警示全市从业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产品材质与广告宣传一致。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某网络销售单位在其产品网页上标注着“抗菌”“316L”“医用级”等广告语。然而,经核查,该商家无法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材料,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针对这一行为,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该商家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监管部门将这一违法行为同步通报至电商平台,由平台运营单位对该商家依法采取限制措施。
通告要求,全市不锈钢产品从业单位引以为戒,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守法经营,依法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广告宣传用语,确保产品实际材质与标签标识、网页广告内容完全一致,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撰文:林楚楚
通讯员 吕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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