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阳春公安全面开展三轮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此次专项整治聚焦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等高发路段,采取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逐车排查,重点查处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切实规范三轮车通行秩序。
整治行动查处的违法案例
4月4日,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辆搭载多人的无牌三轮车在路面行驶,民警立刻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韦某在驾驶三轮车时搭载4人赶圩且未悬挂号牌。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驾驶人韦某作出相应处罚。

4月7日,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时,发现2辆三轮车搭载多人在路面行驶,民警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检查,现场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安全转移所载乘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驾驶人邱某、苏某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载货车辆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
把电动三轮车当成“客货两用”的车辆
人货混装,将大大增加行车风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电动三轮车安全技术性能普遍较差
电动三轮车其 “前一后二”的车轮布局导致重心偏高,载人时,尤其是车厢挤满乘客,车辆稳定性急剧下降,急刹车或转弯时极易侧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驾驶人普遍未取得相关驾驶证
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未经过正规的交通法规、驾驶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遇紧急情况时,驾驶人往往不懂得如何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事故发生。

交通安全风险带来不稳定因素
部分电动三轮车存在未登记、未依法购置保险等情况,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电动三轮车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电动三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几率大,极易发生刮擦事故;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
阳春公安提示
交通安全无小事,请勿心存侥幸!
请广大三轮车驾驶人摒弃交通陋习
自觉遵守法规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阳春公安
编辑 植东方
审核 刘迪
终审 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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