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星级住宅,中山发布“好房子”申报指南
近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中山市好小区好房子项目评价申报指南(试行)》(下称《指南》),符合条件的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区(含保障性住房)均可申报,申报等级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据悉,该星级评价体系为全省首创。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中山市好小区好房子项目评价申报指南(试行)》。
据了解,《指南》评价分为“预评价”(针对设计阶段,审核图纸和方案)和“终评价”(针对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满一年后,即申报的建筑单栋或建筑群已交付使用满一年),确保图纸上的“好”能真正兑现为居住中的“好”。评价由项目建设单位(开发商)申报,《指南》鼓励设计、施工、物业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根据《指南》,中山市好小区好房子项目评价流程分为评价申请、形式审查、专家审查、出具评价书四个阶段。申报资料可提交至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3室。
拿到“预评价”,是不是就是好房子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预评价”是对设计的认可,项目竣工后还需申请“终评价”,只有通过“终评价”才是真正的“好房子”。并且,评价并非强制性,《指南》鼓励有品质追求的项目积极参与,树立行业标杆。
采写/剪辑:南方+记者 陈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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