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江区江南街道新中社区居委会收到一封来自惠州市仲恺公安分局沥林派出所的表扬信,信中表扬了新中社区群众蔡珊在惠州市惠城区沥林镇英光河中勇救当地落水群众的事迹。

社区干部收到表扬信后,马上致电发信的惠州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原来蔡珊救人后,协助民警做了笔录后便匆匆离开了。由于蔡珊只是在惠州当地出差,只短暂停留就回梅了,当地派出所为了表彰其见义勇为事迹,只能将表扬信发送到他户籍所在地新中社区居委会。
3月14日傍晚,蔡珊与同伴李骏途经英光河大桥附近时,突然听到“卟嗵”一声巨响。两人听见桥面上有几个群众用手指着水面正在大声呼救:“有人跳河!”发现一名女子坠入河中,在二十多米外的水面奋力挣扎,随时有溺水下沉的危险。
险情迫在眉睫,容不得片刻犹豫,深谙水性的蔡珊顾不得河水深浅、暗藏暗流的危险,迅速奔至岸边、脱去鞋袜,纵身跃入冰冷的河水中。河水湍急,蔡珊奋力破浪前行,快速靠近落水女子。
面对惊慌失措的女子,他一边冷静安抚情绪,一边拼尽全力推拉施救,带着女子艰难向岸边靠近。岸边的同伴李骏及时接应,二人默契配合、合力协作,成功将落水女子安全营救上岸。确认女子逐渐恢复意识与呼吸后,两人第一时间拨打110、120,留守现场细心看护、耐心安抚,直至急救人员与民警抵达、妥善交接后,浑身湿透的二人才悄然离去。
直至惠州仲恺公安分局沥林派出所的表扬信寄至户籍地社区,蔡珊见义勇为的事迹才被众人知晓。面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关心和称赞,他十分腼腆,直言只是“举手之劳、不值一提”。殊不知,社区干部在和蔡珊交谈过程中了解到,这并非他第一次见义勇为,他从小爱好游泳,十岁时在山塘里游泳也曾救起一位同村溺水的小孩子。常年坚持游泳锻炼,过硬的本领与善良的本心,早已根植于心。

李骏(左)和蔡珊(右)。 通讯员 供图
当被问及救人时是否顾虑自身安危,蔡珊的回答朴实而有力:“事发突然,没有时间考虑这些,只想着赶紧救人。我是一名共产党员,遇见危急就该有党员的担当。”值得一提的是,一同参与救援的李骏同样也是共产党员。就在近日,李骏所在工作单位广东嘉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收到了表扬信。两人身处异地、偶遇险情,不约而同挺身而出,以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

一封跨越两地的表扬信,一份义无反顾的赤子心。蔡珊与李骏两位平凡的基层党员,用默默无闻的善举诠释见义勇为的美德,为社会注入温暖正气,树立起凡人英雄的榜样,让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文明之花绚烂绽放。
南方+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郭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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