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遭遇经营困境,往往不是单纯依靠司法手段就能挽救,需要多领域协同发力共促重生。2020年以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锚定破产审判全流程的堵点、难点,签订了13份府院联动专项协同文件,“政府+法院”解纷能力持续提升。
2025年,广州中院依托企业重整平台,联合34家政府部门及机构,联签《关于打造一站式企业重整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畅通信息查询机制、规范解除保全机制、优化财产处置机制、完善破产事务保障机制,构建覆盖风险预警、信息查询、信用修复、经费保障的全链条、多层次、一站式企业救治体系。依托这一系列机制,2025年广州中院充分发挥重整、和解制度的司法纾困优势,帮助34家困境企业重获新生,占全省重整、和解案件总量的39.5%。
破解“烂尾”与“办证难”双重困境
企业遭遇财务危机,往往诱发一系列连锁性问题。如何抽丝剥茧、逐个击破,成为司法助力企业脱困的关键。
某房地产公司是荔湾区某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该项目于2018年开工建设,受市场环境、企业经营多重因素影响,自2020年起施工单位陆续停工,部分楼栋主体结构已建成却无法销售。开发过程中该项目因被抵押,房屋无法销售回款用于清偿借款,抵押权人在未受清偿的情况下不同意涂销抵押登记,导致业主办证事宜无法推进;该房地产公司银行账户亦因涉诉纠纷被多家法院采取保全、执行冻结措施,企业经营彻底陷入停滞。
经债权人申请,广州中院于2025年3月裁定受理该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案件审理中,广州中院召开府院联动会议,高效协同多方资源:争取税务部门同意延期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为重整成功提供充足的纳税申报时间;推动抵押权人配合法院涂销抵押,彻底扫清业主办证障碍;协调多个单位和部门同意管理人持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办理银行账户解封,破解管理人接管企业的资金难题。
2025年11月,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广州中院通过重整程序引入总额不超过4.5亿元共益债借款,顺利完成房地产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并以项目销售回款清偿债权人;该公司破产前欠付的9000万元税款全部清偿,为业主办证换开发票产生的5000万元税费可随时清偿,项目完成续建和销售后预计可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税费3.5亿元,实现了企业脱困、民生保障、税收清缴的多赢。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广州中院迅速指导管理人启动不动产权证集中办理工作,首本证书于2025年12月29日办出,将业主的“纸面权益”转化为“红本房产”,逾千户业主期盼已久的办证问题顺利解决,极大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承办法官介绍,本案通过府院联动打通重整关键环节,既盘活停滞项目,又保障群众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部门协作解除企业信用危机
某服饰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是一家从事服饰制造、批发等业务的外贸型小微民营企业,年贸易额约3000万元。受出口环境影响,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进而停止经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2023年6月,广州中院裁定受理该服饰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广州中院裁定确认该服饰公司债权金额807.37万元,该公司在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清偿率为0%。
承办法官在调查中发现,这家公司正常经营期间服装主要出口到欧美,多年经营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畅通的营销渠道、稳定的客户关系等核心优势。对此,广州中院认为该公司具有重整价值,通过公开招募选定投资人。2024年10月,广州中院裁定对该服饰公司进行重整。
广州中院一方面通过重整帮助企业引入资金解决债务问题,另一方面协同市场监管、税务、金融及执行等部门,帮助企业一揽子解决失信惩戒措施,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2025年4月,广州中院裁定批准该服饰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由出资人出资70万元作为首期偿债资金,未清偿完毕的债权本金由重整后的公司分五年100%清偿。
重整计划批准一周后,该服饰公司即重返广交会,顺利承接数量可观的境外订单,恢复正常经营并持续盈利,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破产制度特别是重整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带动投资、促进就业、保障民生、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广州中院主要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广州中院建设华南地区首个由法院主导的企业重整平台,就是细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1312”思路举措,呼应市场需求、体现司法担当的重要举措,接下来广州中院将持续建强用好这一平台,奋力打造立足湾区、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重要企业重整中心,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南方+记者 杜玮淦
通讯员 张雅慧 范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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