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近期湖南、山西等地接连发生小客车弯道路段多人死伤道路交通事故,需要广大驾驶人警醒警示。
◆ 4月6日,一辆小客车沿G322国道湖南永州段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至一弯坡路段时超速行驶,跨越道路中心黄实线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一辆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客车上5人死亡、1人受伤。
◆ 4月6日,一辆小客车沿山西吕梁豫能兴鹤公司运煤专线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至一弯坡路段时超速行驶,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一辆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客车上3人死亡、2人受伤。
◆ 4月8日,一辆小客车沿G241国道山西忻州段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至一弯道路段时强行超车,跨越道路中心黄实线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一辆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客车上3人死亡、1人受伤。
一、弯道超车三大致命危害
1、视野盲区,“盲开”式风险
弯道会严重遮挡驾驶人视线,无法预判对向车道是否有来车、是否有行人或障碍物。违法超车时需占用对向车道,一旦遭遇对向来车,几乎无反应、避让时间,极易引发正面高速碰撞,冲击力极强、伤亡率极高。
2、离心力+超速,车辆极易失控
弯道行驶需减速抵消离心力,而超车必然加速。雨天、湿滑路面会进一步降低轮胎抓地力,加速超车时车辆易侧滑、甩尾、失控冲出道路,或无法及时回正方向引发碰撞。

3、制动距离骤增,刹车形同虚设
弯道路面摩擦系数不稳定,紧急制动时制动距离会大幅延长。即便发现险情,也常因刹车不及直接相撞,事故后果无法挽回。

二、法律链接
关于弯道路段安全驾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有很明确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中规定,在弯道路段不得超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中规定,机动车行驶中遇急弯路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第五十九条中规定,机动车在驶近急弯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在夜间通过急弯路段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行车路上
“快” 不是目的
“平安到达” 才是终点
弯道安全行车规范
请查收~

三、弯道行车“干货”
入弯前提前降速
若弯道路段有明确的限速标志,降到限速范围之内;若没有限速标志,按法规要求降到30km/h以内。
弯道中匀速行驶
入弯后保持稳定的速度,在车道内居中行驶,勿突然加减速,勿穿插变道。
出弯后平稳提速
出弯后轻柔踩油门,将车速均匀平稳地提升到正常速度。
视线受阻时注意闪灯、鸣笛
在急弯或有建筑物、植物等遮挡视线的弯道上,无法观察到弯道对面情况时,要鸣笛提醒对面车辆、行人注意。若是夜间可切换远近光灯进行提醒。
不要在弯道处超车
弯道超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在弯道处,驾驶人的视线本身就会被遮挡,看不到前方情况,也无法预判对向是否有来车。如果此时超车,无异于闭着眼睛向前超车,极易因避让不及时而发生相撞事故。
低能见度、路面湿滑时充分降速
如果是夜间或冰雪雨雾以及沙尘等低能见度、路面湿滑等条件下,要在降低行驶速度的基础上,在入弯前进一步降速。
了解车辆基本性能
以上驾驶操作,要建立在充分了解车辆基本性能的基础上。比如车辆的制动性能、轮胎的抓地能力、方向盘指向灵敏性、车辆重心的高低、底盘的软硬、是四驱还是前驱或后驱,等等。
弯道路段视线受限,车辆控制难度加大,事故易发多发。广大驾驶人行经弯道路段请牢记“三要三不要”:
入弯前要提前减速,保持安全车速;
视线不佳时要闪灯鸣笛,提示对向车辆谨慎驾驶;
过弯途中要全程靠右行驶,匀速平稳通过;
不要超速行驶、猛打方向、急踩刹车,避免车辆失控;
不要强超强会、占用对向车道行驶、在黄实线路段越线超车;
不要分心驾驶、疲劳驾驶,时刻保持谨慎,确保行车安全。
来源: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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