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头就打”!湛江交管严查“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湛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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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湛江交管在全市范围内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

4月15日,湛江交管机动巡逻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炸街飙车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打击车辆非法改装及飙车噪音扰民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巡逻过程中,民警凭借丰富的执勤经验,精准识别非法改装车辆,当场查扣非法改装摩托车2辆均改装排气系统)、非法改装小汽车1辆加装尾翼、改装轮毂及排气)。针对查获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辅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对3名驾驶员分别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当场责令其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签订整改承诺书,明确告知其非法改装车辆的安全隐患及法律后果。

下一步,湛江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反弹回潮,为群众营造安全、有序、安静的道路交通环境。

“飙车炸街”行为危险性极高

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安全

更扰乱交通秩序

危害公共安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湛江交给再次提醒

想要时尚炫酷的方式很多

但是非法改装车、“炸街”

一样都不能碰!

爱车要适度,改装须理性!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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