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卓越计划”培养项目学员遴选!广佛等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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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卓越计划”(第三期)高中教学副校长培养项目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广州、佛山、珠海、东莞、惠州陆续公示推荐人选名单,一起来看详情!

广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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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卓越计划”(第三期)高中教学副校长培养项目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高中副校长“卓越计划”项目(第三期)学员的遴选工作。

经各单位推荐、市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等环节,评定5位副校长为“卓越计划”项目(第三期)拟推荐人选(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来电或来信请用真实身份并附电话号码,否则不予受理。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22083741,地址:越秀区西湖路83号。

附件:广东省高中教学副校长“卓越计划”项目(第三期)拟推荐人选名单

广州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0日

佛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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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卓越计划”(第三期)高中教学副校长培养项目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教育局拟推荐人选名单如下。

以上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径向佛山市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李老师 83324008。

佛山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5日

东 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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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卓越计划”(第三期)高中教学副校长培养项目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集中评议等推荐环节,拟推荐刘秋燕等3人参加广东省“卓越计划”(第三期)的遴选,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1日。若对推荐人选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东莞市教育局继教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印章。

受理部门:东莞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地址: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二号楼301室

联系人:高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69-23126189

东莞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4日

珠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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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卓越计划”(第三期)高中教学副校长培养项目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拟推荐谈超、孟庆坤、黄立生等3位副校长作为“卓越计划”(第三期)高中教学副校长培养项目学员的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至4月16日。若对上述人选申报情况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人:陈老师,骆老师;联系电话:2121481,2121313。

电子邮箱:jyjszk@zhuhai.gov.cn。

珠海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3日

惠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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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卓越计划”(第三期)高中教学副校长培养项目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经学校和县(区)教育部门推荐,市教育局审核、研究同意,推荐惠州市第八中学副校长胡世界为广东省教育厅“卓越计划”(第三期)高中教学副校长培养项目学员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个人请用真实身份,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反映公示人选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市教育局联系部门及电话:

惠州市教师发展中心:2261269。

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卓越计划”(第三期)高中教学副校长培养项目学员推荐人选

惠州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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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佘旭寅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以上各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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