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新政,工业企业贷款投资、技改最高贴息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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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根据实施办法,2026年—2030年,珠海将激励企业扩大工业投资,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目标引导不少于300亿元专项贷款资金支持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引导不少于1600家次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实施办法将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增加信贷规模方面,引导合作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投资项目给予部分无抵押贷款。在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模式方面,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扩大财政资金支持的覆盖面。

贴息支持对象为依法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项目实施地在珠海辖区或以珠海为主。项目需按规定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且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贷款未获得财政贴息支持。

贷款要求为,工业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在合作银行办理的2026年1月1日(含)以后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从贷款合同签订日起算,不包括置换存量贷款、置换企业前期投入贷款),且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2倍。贷款合同须列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计划购置设备清单,并与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匹配。

贴息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将给予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单一项目贷款贴息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发生贷款利息,贴息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单个企业年度贴息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列入本实施办法贴息补助范围。

南方+记者 张紫微

编辑 刘梓欣
校对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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