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笔者获悉,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今年7月底前,潮州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部实现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全面打通直接结算支付通道。

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破解医药企业“回款难”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全省医保系统的重点工作任务。根据部署,国谈药、国家及省集采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等货款均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潮州明确三个关键时间节点:3月底前,实现不少于一家公立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工作试点成功;5月底前,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直接结算;7月底前,实现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全域覆盖。

目前,在潮州市医保局的部署下,潮州市中医医院率先接入医保和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系统,截至目前已开通系统并顺利完成27笔货款结算,为全市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直接结算如何实现?据介绍,医疗机构通过招采子系统,进行医保结算账户委托授权办理扣款,即可结算货款。推进会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配送企业需主动对接,按要求开通账号、签订结算服务协议、办理银行授权等,确保与省平台数据互通、业务协同。

会上,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介绍了省级层面工作要求、规范标准和操作路径,并开展了实操培训;潮州市中医医院分享了试点经验;配送企业代表还介绍了货款结算融资方案,供各医疗机构自主选择。
潮州市医保局要求各县区医保部门要履行属地责任,全程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做好系统接入和规范运行,对采购进度滞后的医疗机构及时提醒约谈,对未按时结算货款的医疗机构严肃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集采政策落地见效。
据悉,潮州市医保部门还将持续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品交易中心等单位协同联动,及时破解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大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操作指导力度,把政策要求、监督标准、操作流程、实施细则传达普及到位,推动各医疗机构学政策、懂规范、守底线,自觉规范结算行为。潮州市医保中心将把直接结算条款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和考核评价内容,实行全流程跟踪、全环节监督、全周期评价,确保基金安全、结算规范、运行高效。
南方+记者 许钰敏
通讯员 曾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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