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赋能城市现代化建设,广州202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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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202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正式发布。围绕城市治理、民生保障、营商环境、基层减负等重点领域,广州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推动立法更贴合广州实际、更贴近民生需求,以良法善治赋能城市现代化建设。通知原文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202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穗府办函〔2026〕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202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一、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

立法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立法工作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适应广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制定政治方面法律、法规的配套政府规章和重大经济社会方面的政府规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党组)。

二、落实立法工作责任

年内审议项目的牵头起草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对草案文稿亲自把关,对重大问题亲自协调,在本计划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市司法局报送起草工作计划并严格按时限向市司法局报送送审稿。适时审议项目的牵头起草单位要抓紧推进起草工作,符合送审条件的,经与市司法局协商一致后可送审。立法后评估项目的评估机关应当制订评估方案,对政府规章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进行全面评估,在2026年12月31日前将评估报告全文及摘要报送市司法局。

三、提高立法工作质效

各单位在规章起草工作中,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以及立法技术规范,有关权利义务规范设置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加强立法风险防范,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相关评估,并在送审时说明审查、评估情况。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立法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突出广州特色。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牵头起草单位应当主动与相关单位充分协调和沟通,相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科学设定职责分工。要用好用活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联络站,广泛深入开展立法公众参与。

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对不符合要求的送审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重新研究,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31日


南方+记者 李乾

通讯员 穗司宣

编辑 胡冰
校对 胡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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