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租金且霸占房屋长达三年,韶关一男子被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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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者向房东付租金是应有之义,但韶关一男子不仅长期拒付租金,还在房东索要租金后跑去其工作单位滋扰闹事,导致房东不但分文租金未收,还被迫垫付了租客近三年的水电费。近日,韶关武江法院依法执行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将房屋交还房东,并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拘留十五日。

2022年初,房东孙某将其位于韶关某小区一楼的闲置房屋通过中介以每月800元的价格出租给吴某。租期伊始双方履约顺利,但在吴某租用数月后,便以“事先约定可免费使用小区停车位,现无法使用”为由,要求孙某出面解决。孙某经了解得知,原来是吴某擅自将房子用作办公使用,进出人员较多且有时声响较大,居民遂不同意吴某将车辆驶入小区停放。

孙某与小区居民几次协调无果,吴某见状表示房屋不符合租赁约定,不再支付租金。考虑到双方矛盾,孙某提出,既然吴某认为房屋使用不便,双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欠付的租金也可适当减少。但吴某对此不予理会,此后既不付租金,也拒绝腾退房屋,每次面对孙某的租金催促,均以车位问题等借口敷衍搪塞。如此拉扯近两年后,孙某忍无可忍,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关停涉案房屋的水电,以此督促吴某履行义务。不料,吴某竟私自接通水电继续占用房屋,更甚者,直接前往孙某的工作单位拉横幅、大吵大闹,严重影响该单位的办公秩序。孙某只得将吴某诉至武江法院。

判决生效后,吴某仍然拒不搬走,孙某向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吴某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责令吴某限期搬走并支付租金,告知其如仍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但吴某不置可否。腾退公告期结束后,吴某仍未履行,武江法院立即组织强制腾退,破除房屋锁具,将房屋当场交还孙某。鉴于吴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节恶劣,武江法院依法将吴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移交公安机关执行。

法官提醒,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各自义务。承租人若认为租赁房屋存在问题,应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切勿采取拒付租金、滋扰闹事等违法行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仅会面临财产查封、失信惩戒,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房东在遇到租客违约时,也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避免采取私力救济引发新的纠纷。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刘泽彬

编辑 刘晓维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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