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空中喊话!海珠公安曝光“电鸡”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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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赋能守护平安

整治行动持续发力

3月以来

广州市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近日,海珠公安启用空地联动模式

利用无人机喊话助推文明出行

海珠公安

同步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用警示敲响安全警钟

01

违法地点:新港西路中大对开(西往东)

违法类型: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02

违法地点:新滘西路凤康路口

违法类型:驾驶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涉嫌不按规定载物

03

违法地点:鹤洞大桥东往西方向

违法类型:违反规定载人,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

04

违法地点:滨江东路转上渡路口

违法类型:驾驶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05

违法地点:阅江西路南风东路口

违法类型:遮挡号牌

01

各行其道、靠右行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若无非机动车道,应靠最右侧车道行驶,且距离右侧边缘线不得超过1.5m。不得在机动车道内随意穿插、变道和超越车道内的机动车。

02

严禁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严格遵守右侧通行的规则,按照车道导向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严禁逆向行驶。

03

拒绝非法改装

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随意改动车架、电池仓、限速器等部件,将存在刹车性能削弱、车速过快等安全隐患。

04

不与大货车并行、抢行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务必要与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大货车转弯时请仔细观察货车路径,避免与转弯的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不能与之抢行,更不要试图超越!

05

正确选购、佩戴头盔

应选购大小合适、具有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佩戴时系好卡扣,直至不出现晃动。注意,工地安全帽不可用来代替骑行时使用的安全头盔。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规范骑行、遵守交规

同心共建共享海珠

安全、文明、畅通的出行环境

来源丨广州海珠公安

编辑丨陆茵

校对丨林皓

责编丨郑红

编审丨李啟东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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