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一则公告显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智荣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星茗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公司及叶某、曾某不正当竞争,索赔百万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根据人民法院公告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日前向叶某、曾某,公告送达了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智荣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星茗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叶某、曾某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
公告显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删除所有侵权产品的销售链接。同时,华为要求各被告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100万元,并在涉案店铺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一个月刊登向其道歉的声明。目前,该案定于2026年5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
近年来,华为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品牌维权力度也持续提升。在2025年的一起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华为关联公司曾获法院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5万元。该案中,三家公司因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标注“HUAWEL”“HUAWEL DRAGON”等近似标识的智能手表,构成对华为“HUAWEI”驰名商标的恶意侵权,且曾有和解后再侵权的恶意情节,被法院适用了2倍惩罚性赔偿。
南方+记者 杨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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