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两项监督”中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走深走实,近日,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两法衔接”专题座谈交流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林主持,坪山区15家单位法制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我院检委会委员刘军分享了一宗立案监督典型案例。辖区某街道在巡查中发现一起故意毁林案,初步判断涉案林地面积较大,可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因林地性质未经确认、面积未经专业测绘,案件进入关键证据固定阶段。坪山区检察院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阐明案件处置关键要点,经协调,在相关部门出具土地性质认定函、第三方机构完成林地面积实测后,确认已达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该案例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中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协调推动问题解决的桥梁纽带作用。
座谈交流环节,各单位围绕“两法衔接”中取证标准、证据时效、跨部门协作等的实务难点进行了深入交流。应急管理部门建议针对危化品案件探索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统一证据固定流程;市场监管部门介绍了联合执法的成功经验,并建议统一涉案物品处理流程、明确刑事立案量化标准、强化调查取证环节的协作配合;多个街道执法部门结合实践,提出了毁林案件认定周期长、认定程序复杂等基层共性难题。
王林副检察长就检察机关如何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作出三方面回应:一是搭建沟通桥梁,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信息共享渠道,由专人跟进“两法衔接”平台线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证据固定、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对每一条移送线索开展个案研判,实现逐案反馈;二是协同前端取证,对可能涉刑案件提前介入,与行政机关一道把好证据采集、现场封锁等关口,确保证据链条完整;三是拓宽监督维度,针对职责交叉、长期未解决的治理难题,探索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迈向新台阶。

“两法衔接”工作绝非简单的案件移交,而是理念、标准、机制的全方位融合。下一步,坪山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同向发力,让每一条涉刑线索“移得出去、立得起来、办得下去”,共同筑牢坪山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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