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监管再升级,和我们的“看病钱”有什么关系?|医起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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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监管再升级,和我们的“看病钱”有什么关系?

4月9日,2026年广东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汕头市举行。活动围绕“贯彻条例实施细则 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主题,向社会普及医保基金监管相关知识。

就在几天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正式施行。这是国家给2021年出台的医保监管条例打了一份“操作补丁”——过去一些模糊地带,现在有了明确判断标准。

这份细则和普通人有什么关系?我们挑了几个跟大家日常就医最贴近的看点。

第一,诱导住院被明确界定为骗保。一些医疗机构用“车接车送”“减免费用”“赠送米面油”等方式吸引患者住院,细则明确,这类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第二,医保卡外借,红线更清晰了。细则明确,将本人医保凭证长期交由他人使用并获利的,可以认定为骗保。明知他人骗保仍参与其中并接受财物或减免费用的,同样要担责。

第三,卖掉自己医保买的药,也属于违规。参保人员将医保基金已支付的药品进行转卖,在细则中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药品追溯码将作为执法取证的依据。

《实施细则》对定点医药机构也作出细化的规定。比如,过去有些发生违规行为的药店想通过“主动解约”躲避查处,如今这条路走不通了。细则明确,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解除或不再续签医保服务协议的,须先处理完毕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才能获批。

此外,细则还明确了组织骗保、倒卖医保药品、伪造资料等12类严重行为,一经发现,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当然,细则出台不意味着“一刀切”。对于轻微违法且主动改正、及时退回的,设置了“首违慎罚”和“轻微不罚”条款,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监管思路。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详细讲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内容,发放医保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宣讲医保政策,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则从“打击骗保案例”“用药安全”“财税规范”等角度科普,让居民直观感受“医保基金监管全链条”。

医保基金是大家的“看病钱”“救命钱”。自2021年以来,各级医保部门已累计追回基金超过1200亿元。守住这笔钱,就是守住我们每个人的健康底线。

出镜/脚本:南方+记者 吴雅楠

文字:南方+记者 钟哲

拍摄:南方+记者 张梓望

剪辑:南方+记者 金镝

设计:吴颖岚 谭唯

统筹:吴少敏 卞德龙

编辑 周源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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