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一起较大事故的调查报告。2022年10月2日,广州市南沙区在建红莲大桥施工项目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4人死亡。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后,事故相关单位瞒报事故,自行组织打捞救援和尸体转运、赔偿等善后工作。根据群众举报并经初步核实,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市各级领导作出批示,并提出工作要求。省安委办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挂牌督办。
调查认定:广州南沙红莲大桥施工项目“10·2”较大高坠事故是一起因事故相关单位违规使用、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未经检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临时作业平台,叠加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相关单位故意瞒报事故,导致事故调查工作进展困难、需时较长。

涉事区域局部图。
4名工人落水后,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私自打捞并联系遗体转运
调查报告通报了详细事发经过。2022年10月2日7时40分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在建红莲大桥项目内,江门泽星(红莲大桥主桥钢箱梁劳务分包单位)的谢某某、周某某、陈某某、王某某等4名劳务工人在主桥梁下方的临时作业平台上工作时,平台受自身重力及人员活荷载作用下发生故障失控,沿下坡段轨道加速滑向龙穴岛侧,冲破轨道端部限位挡板,自身防脱落钢板变形失效,脱轨撞击26号索塔后,连同4名作业人员一起高坠入水。
巨大声音和晃动,引起正在高空作业吊篮上涂装作业的另一劳务单位华某昌公司所属2名涂装作业人员的注意,其中一名工人王某志发出呼救声。在索塔附近施工电箱巡查的江门泽星电工刘某亭闻讯后往桥下扔了两个救生圈,试图让落水人员浮出水面后自救。
7时45分许,2名涂装作业人员被华某昌公司带班人员叶某要求停止作业并撤离高空作业吊篮。叶某先后电话报告了十八局南方(红莲大桥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副总经理高某统等人,高某统立即赶往现场处置。高某统现场电话报告了十八局南方项目书记兼总工刘某、安全总监王某禾到场处理。
至7时56分,王某志先后用手机录制了4段事发区域视频。视频显示,先前抛出的救生圈已漂离,未见有人员浮出水面。
高某统等人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先后通知江门泽星、中铁九桥(红莲大桥主桥钢箱梁专业分包单位)、十八局南方等相关人员相继到场参与处置。在确认谢某某等4名工人落水失联后,当即展开救援行动。
10时许,江门泽星总经理谢某兵接到电话并了解详细情况后,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并联系江门市蓬江区逸达急救站司机、兼职业务员汪某运,要求派出4台转运车到广州南沙龙穴岛等候。
11时13分,谢某兵通过手机微信向汪某运转账人民币5000元作为转运定金。汪某运告诉急救站车辆调度兼司机刘某后,由刘某协调安排4台急救转运车前往指定地点等候。
11时30分许,在使用项目小吊车起吊落水临时作业平台不成功的情况下,高某统联系大吊车司机李某进场打捞。
12时44分许,王某禾联系了清远市一应急救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潘某森,由其带人驾驶橡皮艇,携带声呐等救援设备前往事故现场协助探测水下失联人员位置。
15时许,失联人员王某某第一个被打捞上栈桥,由急救站司机廖某初驾驶转运车到栈桥上将尸体运抵逸达急救站附近,转运车连同尸体停放在路边。
20时许,失联人员周某某第二个被打捞上栈桥,由返回来的廖某初驾车运抵逸达急救站附近,停放在路边。
21时许,失联人员陈某某第三个被打捞上来。
22时许,失联人员谢某云第四个被打捞上来。

事发当天上午10时35分施工作业现场卫星云图。
工人遗体被拉回老家火化,相关单位未上报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显示,事发后,由江门泽星出面安排人员,私自一对一与4名死者家属谈妥并签订补偿协议,先后用转运车运回云南省、湖南省等死者老家火化。
尸体转运以后,十八局南方驻该项目经理王某胜让高某统联系了中铁九桥驻该项目经理胡某海,让胡某海安排江门泽星把落水的临时作业平台处理掉,胡某海安排江门泽星的李某将临时作业平台拆解后由废品公司回收。
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未报告建设单位、行业监管部门等,也未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调查组查询属地110、120、119等平台,也未接到相关报告或求助。
接举报投诉人举报后,相关部门迅速开展核查工作。
调查报告称,面对事故现场已灭失,且相关人员存在瞒报行为等困难,各级核查人员认真核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错过任何一条线索,经过近两年的持续跟踪排查,核查组获得信息也越来越多。
经综合研判后,于2024年11月7日依法成立市事故核查调查组,依法对该事故开展核查调查工作。在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下,事故核查组取得突破性线索,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陆续查实了相关瞒报行为。
目前,12名涉事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并且存在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检察院立案批捕,采取强制措施。
包括:
十八局南方项目经理、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王某胜;
十八局南方项目书记、总工、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刘某;
十八局南方项目副总经理高某统;
十八局南方项目安全总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王某禾;
中铁九桥项目经理、专业分包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胡某海;
时任中铁九桥华南分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中铁九桥专业分包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管理人员曹某;
江门泽星总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谢某兵;
副总经理、涉事梁底临时作业平台生产制造项目管理人员罗某乃;
项目部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谢某仔;
市政监理公司派驻涉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陈某敏;
派驻涉事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事发项目桥段区域监理工程师谢某榕;
派驻涉事项目监理人员、事故发生区域当日值班监理人员陈某悦。
南方+记者 张湘涓 贺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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