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刷出来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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眨眼、摇头、张嘴……短短几秒钟的刷脸验证,究竟意味着什么?近日,韶关乐昌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心存侥幸的马某一步错、步步错,最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25年2月的一天,马某正在某理发店工作。这时,马某的弟弟(另案处理)找到他,希望“帮忙”认证一下微信号。马某曾在微信群看到对方聊关于如何盗取他人游戏账号的事宜,怀疑其认证微信是用于盗号。“没事,做错事也是他做错,和我有什么关系?”抱着这样的想法,马某选择无视风险,不去细问,而是在对方的指引下进行刷脸操作、认证微信号、换绑微信钱包。因马某的“帮忙”,该微信号对应的“和平精英”游戏账号被盗窃,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4月29日,马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经核实,该微信账号在“和平精英”累计充值953410点券(不含直购产品),折合人民币9万余元。公安机关将该账号发还给被害人。2025年5月17日,马某家属赔偿被害人3000元,并取得谅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没有认识到网络盗窃和现实盗窃是一样的,因为自己的疏忽和无知导致现在这样的后果。”马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

乐昌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其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其可以从宽处理。最终,乐昌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市民朋友请注意:刷脸认证,意味着你明知并自愿同意当前操作,例如实名认证、绑定账号、开通支付权限等,刷脸通过后,后续账户的操作,法律上会优先认定你授权、你参与,一旦账户被不法分子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你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请勿配合他人进行不明目的的“刷脸”“扫码”等身份验证操作,别让“好心办坏事”。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廖攀

编辑 刘晓维
校对 梁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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