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司法局:导师“传帮带”助力青年干部拔节成长

中山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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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如诗,犁铧破土。青年干部的成长如同春耕,既需要自身向上拔节的内生动力,更离不开经验丰富的“老把式”扶犁深耕、引路指航。中山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事业薪火相传,全面推行新录用人员导师制,着力构建“思想引导、作风传导、业务指导、生活疏导”四位一体的传帮带机制,推动青年干部在法治沃土上扎根生长、拔节成才。

选优配强,“犁手”有力量

导师是传帮带的核心。市司法局严把导师选聘关,明确导师须由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或相应职级公务员担任,要求具备“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过硬”三项硬指标。2025年,全系统共选聘导师23名,为每名新录用人员配备“专属领路人”,并举行聘任仪式,向导师颁发聘书,让“师徒结对”既有仪式感、更有责任感。对因岗位调整等原因影响带教工作的,及时改聘导师,确保传帮带不断档、不脱节。

精准带教,“深耕”有章法

导师制不是“挂牌子”,而是“搭梯子”。市司法局明确导师“四重职责”:思想上引导、作风上传导、业务上指导、生活上疏导。各导师结合岗位实际,为新录用人员量身定制指导计划,细化阶段学习重点。机关科室导师手把手教公文写作、传授群众工作方法,帮助青年干部快速适应机关运转;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导师带领青年干警深入戒治一线,在“中医+康复运动”等特色项目中实战练兵;公证行业导师带领青年公证员进企业、进园区,在“产业链+法律服务”中增长才干。导师们“带着干、教着干、看着干”,把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转化为青年干部的能力增量。

严管厚爱,“防病”有篱笆

青年干部成长路上,既需要阳光雨露,也离不开修枝剪叶。导师在带教过程中,同步承担廉政“吹哨人”责任,将廉政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各导师结合岗位风险点,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组织青年干部参与警示教育,帮助新录用人员在入职之初就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市司法局明确责任传导机制,新录用人员在指导期内发生违纪违法或重大工作失误的,将根据实际对导师进行问责,推动导师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考核激励,“收成”可衡量

为防止导师制流于形式,市司法局建立全过程考核评价机制。导师每季度填写指导记录,指导期满后形成评鉴意见,评鉴结果作为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及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同时,导师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出色的导师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各项评先评优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导师工作不合格的,取消导师资格,且三年内不再聘用。3月27日,市司法局专门召开导师制工作推进会,对带教工作进行再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导师制“有记录、有评价、有反馈”,形成闭环管理。

春犁破土,“新苗”见成效

导师制实施以来,一批青年干部在导师引领下快速成长,从“跟着干”到“顶得上”,逐渐成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生力军。2025年以来,全系统青年干警共收到锦旗23面、感谢信119封,涌现出先进个人8人、先进集体2个。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千万工程”、“工改”、治水、绿美中山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中,青年干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让群众可感可及。成绩的背后,有导师们“扶上马、送一程”的倾囊相授,更是导师制精耕细作的生动注脚。

接下来,中山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导师制建设,进一步压实带教责任、优化带教方式、强化考核激励,让经验丰富的“老犁手”带出更多堪当重任的“新农人”,让青春之花在法治中山建设的沃土上绚丽绽放。

来源:中山市司法局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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