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了还得负全责!这样的“捷径”你还要走吗?

惠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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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8时7分,北海市西南大道云南路口,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闯红灯,与莫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郭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民警调取事发路口监控发现,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云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路口时,原本跟随左转弯绿灯进行左转弯。但当郭某左转至路口西北角处时,其无视西往东方向的信号灯为红灯,直接闯红灯通行。此时,莫某驾驶小型客车沿云南路由北往南行驶至此,两车发生碰撞,郭某重重摔倒在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判定:郭某驾驶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莫某无责任。

广西交警提醒:通过路口时应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切不可为赶时间而心存侥幸。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途经路口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切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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