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压实主体责任的提醒函
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商户):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3号)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惠城区作为惠州市中心城区,餐饮业集中、网络餐饮业态活跃,城乡接合部、商圈周边、学校周边网络餐饮商户密集,“幽灵外卖”、无堂食标注不规范、后厨环境脏乱差、原料管控不严等问题仍有发生,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深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结合我区网络餐饮监管工作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惠城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相关主体责任及合规要求,向各商户提醒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守资质底线,确保“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1.实体经营是前提:必须具备真实有效的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实际经营地址、许可地址、平台公示地址必须“三址一致”,严禁以临时租赁场地、虚假经营场所冒充实体门店入网经营。
2.严禁“幽灵外卖”:严禁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以虚假地址、虚假门店、冒用他人资质或超范围经营等方式入网,不得委托无资质第三方代加工订单,切实杜绝“只上线、无实体”的违法经营行为。
3.亮照亮证经营:必须在餐饮服务平台经营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清晰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实体门店全景照片、实际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公示信息需与线下实际一致,不得隐瞒、篡改,配合平台完成每6个月一次的资质核验更新工作。
二、规范标识管理,落实分类经营要求
1.“无堂食”须规范标注:仅从事外卖配送、不提供现场堂食服务的经营者,必须在平台店铺主页面及商家列表页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标识需清晰醒目、不易混淆,严禁以“堂食店”名义误导消费者下单。
2.深化“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倡导在粗加工区、烹饪区、专间、专用操作区域安装符合标准的视频监控设备。已实施的商户需在平台设置专门公示链接标识,主动公开加工制作全过程,接受监管部门“云巡查”和社会监督,重点推动网红商户、月订单量高的商户率先实现全覆盖。
三、严控加工过程,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1.原料采购可追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留存相关凭证不少于2年,严禁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等食品及原料。
2.加工操作合规:食品加工制作必须在核准的加工操作区内完成,严格落实生熟分开、烧熟煮透要求,防范交叉污染;餐用具按规定清洗消毒,严禁将订单委托给其他无资质的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严禁在非核准场所加工食品。
3.环境卫生整洁: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及后厨清洁卫生,落实防蝇、防鼠、防虫、防尘“四防”措施,定期维护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杜绝后厨“脏乱差”现象,重点整改原料存储不规范、卫生死角清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
4.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每日晨检制度,发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暂停上岗;操作时规范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定期通过“食安快线”APP完成食品安全理论及操作培训,每年完成考核,提升合规操作意识。
四、强化配送管理,全面推广“食安封签”
1.包装材料安全: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确保无毒、清洁、无异味,严禁使用不合格、破损或回收复用的包装材料,杜绝包装污染食品。
2.全面推广“食安封签”:对所有外卖餐饮食品进行密封包装,全面使用一次性不可复原的“食安封签”,实现“一餐一封签”,确保外卖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不拆封、不被调换,封签破损的外卖不得交付消费者。
3.配送过程管控:对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食品,必须采取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存、配送措施,配备专用保温、冷藏设备;自行配送的商户需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规范配送流程,避免配送过程中食品污染。
五、坚持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1.杜绝餐饮浪费:主动设置“小份菜”“半份菜”“单人餐”选项,在菜单显著位置标注菜品份量,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理性消费,减少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
2.信息真实合规:菜品名称、主要原料名称及份量、价格等信息需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或诱导消费;使用预制菜原料的,需通过外卖平台点餐页面、菜单等方式主动向消费者明示,不得隐瞒。
3.主动配合监管:积极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线上巡查、线下抽查、监督抽检及案件调查工作,对监管部门通报、平台反馈及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形成自查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接受社会监督。
六、强化责任警示,从严开展专项整治
自本函发布之日起,惠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商户,采取线上排查、线下核查、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现网络餐饮商户全覆盖排查。
1.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存在无证经营、超越许可事项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使用虚假资质、后厨环境脏乱差、原料来源不明、未使用“食安封签”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2.对情节严重、拒不改正,或多次违法违规的商户,将通报相关外卖平台实施下架、限流、终止服务等处理,并在区级媒体、政务平台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消费者、外卖骑手及社会各界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保存好订单截图、包装照片、消费凭证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来源: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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