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289灵魂画手。一期简笔画教会你一个新知识。
今年4月是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本期聊聊增值税起征点新变化——直接关系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还有你我的“外快”收入。
自今年1月1日起,起征点政策有三个必须知道的变化——
首先,适用范围变宽了。原政策中,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包括个体户和自然人,新法施行后,现在扩大到所有小规模纳税人。覆盖面更广了!
其次,标准变高了。这是大家最关心的:到底多少钱不用交税?
这就需要判断两组数字:第一组,按月申报,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申报,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第二组,按次纳税,起征点从每次500元提高到每次1000元。
举个例子,一位大学教授给企业培训增值税法,课酬800元。以前超500要交税,现在,低于1000元,这笔钱不用交增值税!此外,写稿子、做咨询、搞设计,单次收入低于1000元,都未达起征点,不用交增值税。
此外,规则逻辑变了。划重点!对于起征点政策,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两个概念:
第一个,起征点≠免征额
具体来说,免征额的意思是:超过这个额度,只需就超过的部分交税。比如,假设免征额是5000元,你取得6000元,那只有超出的那1000元需要交税。
而起征点的意思是:达到或超过额度,就得全额缴纳。同样是取得6000元,如果起征点是5000元,那你取得的6000元都需要交税,可以理解为:“达到即征,全额征收。”
第二个,起征点≠免税额
有人问:“刚好10万元,到底征不征税?”答案是:征!因为起征点是“征税的起点”,不是“免税的终点”。原先大家熟知的小规模纳税人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其规定是超过10万元才需要全额交税。但现在政策变了——10万是起征点,到了这个数,就要全额征税,务必要记牢。
举个例子:一家超市,月销售额9万9999元——没到起征点,免税;月销售额刚好10万元整——达到起征点,要征税,按10万元全额缴纳;月销售额10万零1元——超过起征点,要征税,按10万零1元全额缴纳。
还有一个重要提醒:所有销售额要合并计算。不管你卖货、收租金还是转让资产,这些收入要打包一起算。加起来如果达到10万(按月)或30万(按季),就要全额交税,达不达起征点,看的应税交易的收入总账。
最后总结一下,起征点既是“免税福利”,也是一条精确的“红线”。没到线,安心赚钱,不交税;到线了,全额计算,该交交。
了解起征点,才能算好生意经。本期简笔画就到这里了,我们下期再见!
脚本/配音/剪辑:南方+记者 唐亚冰
绘图:南方+记者 唐子湉
设计:吴颖岚 谭唯
南方日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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