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住房公积金新规:子女首套房,可提取父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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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专场新闻发布会解读海南住房公积金新政。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自2026年4月1日起,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子女购房首付款。

4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主办方供图

4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主办方供图

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世铭介绍,此前,海南的购房提取政策仅限职工本人及配偶,或购买保障性住房时可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新政首次将普通商品住房和二手自住住房的提取支持范围扩大至父母,允许父母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支付子女在海南省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房或二手自住住房的购房款。盘活了家庭公积金存量资金,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从个人向家庭延伸的重要创新。

在提取顺序上,政策明确要求提取时优先使用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子女家庭账户余额不足时,才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父母家庭与子女家庭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时已支付的购房款总额。

在办理时限上,缴存人子女购买新建商品房,自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相关提取业务。

为确保新政便民利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依托大数据平台,全面优化了服务流程。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取管理处处长韩锋表示,办理渠道方面,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并行,缴存人可自行登录“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足不出户在线提交申请,也可携带材料前往海南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现场办理业务。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信息管理处处长吴勇进一步说明,通过与公安、住建等31个省级单位的数据共享,可实现亲子关系证明、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明等材料在线查询核验。凡能通过政务数据共享获取的材料,职工无需另行提供,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对于特殊家庭情况,政策也予以明确购房人配偶的父母可参照执行。若购房人父母离异后再婚,则仅能由子女的任一对父母(生父母、或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申请提取,以防止重复提取,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南方+记者 黄倩 赖世伟

编辑 羊建溶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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