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出台。《规划》明确,本次规划范围为江门市市区范围,共有保护山体225座,总面积约45386.31公顷;大雁山、龙舟山、圭峰山、白水带、古兜山为重点保护山体,按自然保护地规定划定禁止建设区,面积为2481.34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为23216.81公顷,其他山体保护面积为3032.61公顷。
据介绍,本轮山体保护规划的编制,践行“生态优先、民生优先”的发展战略,旨在维护和优化江门市市区山、水、林、城相交相融的景观和优良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山体保护格局和建设用地布局,协调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次规划制定旨在维护和优化江门市市区山、水、林、城相交相融的景观和优良的人居环境。 南方+ 杨兴乐 拍摄
多措并举,筑牢山体保护屏障
《规划》遵循“保护优先,特色彰显”“利用优化,价值凸显”“依规划线,精细管控”“依法修改,适应发展”等原则,从山体本体保护、边界保护、景观保护、灾害防治、山体复绿五个方面提出系列保护措施。
其中,在山体本体保护方面,《规划》要求明确山体保护范围,由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划定的山体保护界线进行勘界,设立界桩或其他保护标识。按照《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2026年修正)》要求,严禁以下七类破坏山体行为:擅自采石、挖砂、取土;未经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在非指定区域内建造坟墓;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填埋垃圾;擅自采伐林木;损毁、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保护标识;以及其他损害山体的行为。
具体细化要求包括:禁止新建非公共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严禁改变山体形态,破坏山体地形地貌;对现有违章建筑原则上拆除,对持有不动产权证等合法齐全手续的建筑,可按原用地性质保留使用,但禁止擅自改建、扩建;山体开发游览设施,如道路修建等,不允许破坏山体形态轮廓,并应合理控制游人容量;山体植被保护以封山育林为主,可适当结合人工干预,诱导植被正向演替更新,形成稳定的群落结构和顶级群落,并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尽量选用乡土树种。
另外,对于城市建成区内的保护山体,可根据山体的性质,对山体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建设城市公园,开辟绿化游憩空间,增加市民休闲娱乐设施,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构筑“城在山中、山在城中”的生态空间格局。

圭峰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 南方+ 杨兴乐 拍摄
而在山体边界保护方面,《规划》提出,将以各座山体周边用地的详细规划为基础,以数字高程模型为技术支撑,对山体及其周边地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建筑限高等指标进行适度调整,控制山体周边用地的开发容量;在山体景观保护方面,《规划》明确,总体建筑高度不应超过山体高度的75%,天际线基本不宜突破山脊线以下1/4h的高度。
针对山体灾害防治,《规划》要求,由自然资源部门划定山体地质灾害防治区,组织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报、预警、疏散、应急抢险工作,同时各级政府应注重预防临山区域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针对山体复绿,《规划》确立“以稳定边坡,生态固坡,立体绿化,乔灌优先,林草结合,慎用藤本”的治理模式,把位于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江河沿线、自然保护地、主要景观节点等区域的山体列入重点整治对象。
分类指引,促进山体合理利用
《规划》将纳入保护范围的山体性质分为自然保护地、城市公园、社区绿地、生态林地四类。
其中自然保护地5处,为龙舟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白水带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圭峰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吉仔公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古兜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确定城市公园27处,可在中心城区和镇区合理开发建设一批公园,作为市民日常休闲娱乐、科普宣传的场所;确定社区绿地29处,即指位于中心城区及各镇中心区,植被环境良好的山体,可建设成居住区公园、带状公园、口袋公园、街旁游园等,增加公园小路、座椅、活动空间等市民游憩活动设施;确定生态林地167处,其主要位于城市外围,即滨江新区、棠下、杜阮、荷塘以及新会各镇,以保护为主,原则上不开展各类旅游项目的开发,重点进行生态修复和完善。
在开发指引方面,《规划》根据重点保护山体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的划定,结合山体性质,提出对原有建设项目处理建议及规划建设项目类型要求。其中,重点保护山体禁止建设区内不得开发建设,重点保护山体限制建设区内不得建设与山体规划功能配套设施无关的项目,但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军事国防、防灾减灾救灾、疫情防控等活动及其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必须且无法避让的线性基础设施等情形除外。
对于山体保护界线范围内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例如村庄、居民用地、道路用地、市政设施用地、殡葬设施等,《规划》明确可按原用地性质继续保留,但禁止擅自进行改建、扩建;因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或者搬迁的,应当予以补偿。对于非法的建筑物、构筑物,应逐步拆除或者搬迁。
《规划》提出,对于邻近山体保护界线的建设项目,应与山体景观相协调,适当开敞临山空间,规划建设绿色隔离带,建设项目不得遮挡山体景观视觉走廊,保护山体生态、景观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南方+记者 黄烨倩
通讯员 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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