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八景,时长共18秒)
近年来,兴宁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人文风景日新月异。
近日,记者从兴宁文旅部门获悉,为系统盘活历史文化资源与自然生态资源,打开对外宣传新窗口,打造具有兴宁特色的城市IP,擦亮“千年客邑·人文兴宁”文旅品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兴宁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新一轮“兴宁八景”评选活动。


一、征集推荐时间
2026年3月31日—4月30日(邮件发送时间以收件时间为准,4月30日24:00为投稿截止时间,逾期无效)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兴宁市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红色景点、特色片区、A级旅游景区等。
参评景区(景点)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观赏游憩潜力较大,或能体现兴宁城乡建设和社会发展成果,体现兴宁在新时代的新面貌。
(二)在全市乃至省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2022年以来未发生重大有效投诉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推荐方式
(1)填写“兴宁八景”评选推荐表(扫描二维码下载表格)

(2)照片:每个景点提供1-5张照片,图像清晰、主体突出,jpg/jpeg格式,大小不低于2MB;
(3)视频:画面稳定流畅、表达清晰,MP4、mov或rmvb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时长在3分钟以内。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推荐,推荐信息发送至邮箱:362605325@qq.com;联系电话:0753-3339908。推荐表、照片为必须提供信息,视频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兴宁八景征集”字样。
注意:投稿的照片、视频须为原创且授权主办方做公益用途使用,拍摄作者拥有作品版权及署名权,逾期投稿视为无效稿件。
哪些景点是你心目中的
新一轮“兴宁八景”呢?
赶快@身边的亲朋好友
积极推荐吧~
南方+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兴宁市文广旅体局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