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场会展最高补贴600万!深圳加码国际会展之都建设

南方+

3月31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修订)》实施细则,推出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围绕四大方向为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政策有效期自2026年至2028年,通过精准补贴、分级奖励、梯度培育等方式,进一步激活深圳会展产业活力,助力打造国际会展之都。

在支持本地展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实施细则坚持“引育并举”策略,打出政策组合拳。针对新落地“首展”、品牌拓展“首展”等各类首展项目,按场租2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届最高600万元;聚焦深圳“20+8”产业集群的新落地展会,设立三年培育期,按场租25%连续资助,每届最高50万元、累计可达150万元;对成熟展会实施促强激励,基础按场租10%资助,结合成长性、国际性等指标可再上浮5%-10%,单个展会年度资助最高300万元,全方位覆盖展会从落地、培育到做强的全生命周期。

为持续提升展会品牌影响力,深圳建立品牌展会评选机制,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设置深圳市新锐品牌展会、深圳市品牌展会两大荣誉类别,分别给予每届20万元、50万元的分档奖励,以荣誉激励+资金支持的方式,培育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深圳本土会展品牌。

在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上,政策针对企业组团参加全国展会给予全方位费用补贴,覆盖展位、装修、配套活动、承办四大类费用。其中企业展位费资助70%,单个企业最多补贴3个标展,中心展台展位费全额资助;装修费按标展核算,每标展最高1.5万元;经贸推介等配套活动费最高15万元/届;组织单位承办费按核定金额20%补贴,最高1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上限80万元,切实降低企业参展成本。

针对境外自办展高质量发展,深圳推出高比例阶梯式资助政策,基础按场租20%给予支持,同时设置多重上浮条件,展览面积、参展企业数量、深企及境外企业占比等指标达标均可累计上浮资助比例,最高可达70%,单届境外自办展资助上限300万元,鼓励深圳会展企业“出海办展”,助力本土产业链接全球资源,提升深圳会展的国际辐射力。

南方+记者 徐烜和

编辑 栾艺婷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