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调解员风采展示 | 陈海棠:用专业与温度,书写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担当

中山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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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在城市街巷与乡村院落,有这样一群人穿梭于矛盾纠纷之间。他们没有执法权,却以法为尺、以情为度,用耐心消融怒火,用真心搭建信任。他们化解的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守护的却是万家灯火的安宁。他们,就是人民调解员。在西区,“胡健仪”是调解的金字招牌;在港口,“坤哥”黄润坤家喻户晓;在古镇,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袁杜智以心换心;在石岐,“标哥”梁伟标扎根基层37载……他们是群众口中的“明星”,是基层治理中最亮丽的名片。

“基层人民调解员风采”系列报道,将镜头对准这些平凡而伟大的调解员,记录他们的故事,展现他们的风采,让更多人了解人民调解的价值,感受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陈海棠从事调解工作6年,擅长处理邻里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和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至今已成功化解各类纠纷210宗,获得群众赠送的1封感谢信、3面锦旗。

跨越千里的工伤维权,他让家属感受到“政府的强大公信力”

“我们真正感觉到政府的强大公信力!”一封来自河北省定州市的感谢信,跨越两千公里,寄到了南朗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南朗司法所)。信的背后,是一场历时十余天的工伤纠纷调解。

2023年2月,宁乡某劳务公司员工崔某被派遣至中山某项目工地务工。施工中,一块止水钢板意外滑落砸中崔某,导致其全身多处骨折及软组织损伤,后续需多次手术。4月,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与崔某家属在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上分歧严重,矛盾持续升级。崔某的后续治疗与家庭生计陷入困境。

南朗司法所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陈海棠首先分别与各方沟通:一方面,崔某家属急需赔偿款支付手术费;另一方面,劳务公司因项目资金周转困难,难以一次性支付大额赔偿。找准“诉求迫切”与“支付困难”这一核心矛盾后,陈海棠确定了“普法释理、分步拆解、多方撮合”的调解思路。

调解现场,陈海棠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逐一拆解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明晰各方权利义务。针对企业的支付压力,他协调用工单位分担部分责任,同时劝说家属接受分期支付方案。

调解期间,陈海棠全程跟踪,每日多次沟通进展,组织3次三方线下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劳务公司分四期向崔某支付赔偿款,后续手术费用另行足额支付。协议签订后,第一期赔偿款迅速到位,解了崔某的手术资金燃眉之急。

如今崔某身体逐步康复,家属特意寄来感谢信。这次调解,既维护了劳动者权益,也兼顾了企业实际困难,彰显了基层司法调解的专业效能与法治温度。

员工意外离世,他让异地维权家属感受到法治温度

2024年3月,中山市某电子公司员工韩某某未到岗且未请假,公司派人查看时发现其倒在住处失去意识,经120抢救后确认无生命体征。悲剧发生后,双方就工伤认定与赔偿产生激烈分歧:韩某某家属认为死亡属工伤,因来自外省、多人暂住旅店花销大,迫切要求企业立即支付赔偿;企业则坚持先完成法定工伤认定再依法担责。

南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接案后,迅速组建由调解员、法律顾问及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调解联盟。首次调解中,家属情绪激动,难以接受“先认定、后赔偿”的流程,双方争执不下。为避免矛盾激化,陈海棠采取“情绪安抚+分步化解”策略:他持续与家属电话沟通,疏导悲痛情绪,详细讲解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与法定流程;同时与企业协商,劝说其换位思考,先行解决家属的生活开销压力。

在陈海棠的协调下,企业同意在工伤认定期间,承担家属的住宿费、餐饮费及往返路费等必要开支。家属的经济压力得以缓解,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企业牵头向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材料,认定期间全额承担家属相关费用。后经人社部门认定,韩某某死亡属工伤范围,双方无异议并同意申请工伤赔付。

这次调解,既坚守了法律程序底线,又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彰显了基层多元调解机制的高效能与人文关怀。

来源:中山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南朗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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