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并非合规建筑垃圾倾倒点,请你立即停止违规倾倒行为,配合调查。”
近日,
四会市城管局执法人员
在巡查至东城街道陶塘北路时,
当场查获一起
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规行为。
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现场有红色三轮车2辆,其中1辆已将建筑垃圾已全部倾倒完毕,另外1辆正准备实施倾倒。而该区域不属于合规建筑垃圾倾倒点位,随意倾倒垃圾不仅会直接破坏植被与市容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制止,现场核实相关情况。

经现场询问,当事人坦言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误以为郊区偏僻、无人看管,为图省事,便擅自将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倾倒在此,并未考虑到该行为带来的危害。
针对该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开展法规宣讲,细致解读《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明确告知其擅自倾倒建筑垃圾,不仅会破坏市容环境、影响城市风貌,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对违法当事人龙某、高某两人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1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警示教育其倾倒建筑垃圾应到有资质受纳的场所进行处置。

法律法规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四会市城管局提醒广大市民
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不仅破坏城市美观,更存在道路堵塞、环境污染等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四会市各镇街建筑垃圾临时贮存点
和合法运营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如下
居民可根据需求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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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四会市城管局
编辑丨陈丽莹
责编丨陈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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