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汕尾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稳定房地产市场相关举措,亮出信贷、公积金、补贴、税收、融资等系列“组合拳”。新政针对不同群体推出差异化支持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购房门槛和成本,助力市民实现安居梦想,快来看看哪条与你有关!

购房者
补贴叠加最高6万,首付低至15%
全体购房者是本次政策覆盖面最广的受益群体。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面积给予补贴:140平方米(含)以下每套2万元,140平方米以上每套4万元。
信贷方面,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大幅放宽——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名下无房,不论此前是否有贷款记录,均可按首套享受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5%。
公积金政策同步优化,首次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统一降至20%(购买保障性住房为15%),单职工最高贷款52万元,双职工最高78万元。
多子女及初婚初育家庭
叠加补贴2万元,套数认定核减1套
新政对响应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重点倾斜。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或初婚初育家庭(政策印发后首次结婚或生育一孩),在享受面积补贴基础上,可额外获得2万元补贴,三类补贴叠加后同一家庭累计最高可达6万元。
信贷方面,多子女家庭、赡养老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可核减1套,这意味着可以更低的二套利率和首付获得改善性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步上浮20%,单职工最高可达62.4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达93.6万元。
换房族
卖房后1年内再买,个税全额退还
针对有改善换房需求的市民,新政打通了交易通道。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旧房金额的,全额退还已缴纳个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旧房金额的,按比例退还。
公积金方面,曾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出售原房后再购自住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按首套房认定,享受首套利率和首付。
人才群体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50%
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新政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上给予大幅倾斜。持有人才房票者,贷款额度上浮30%;四类人才购房,额度上浮50%,单职工最高可达78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达117万元。
异地缴存职工
与本地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此次新政打破地域限制,让在外地工作的汕尾人或来汕工作的人都能享受同城待遇。异地缴存职工在汕尾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权益,包括贷款额度、首付比例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
合规项目纳入“白名单”应贷尽贷
为保障项目建设和交付,金融部门分类分批将合规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统一纳入“白名单”管理,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规项目一视同仁予以支持,做到“应贷尽贷”,同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放款效率。
据了解,本次新政除已明确具体实施期限的措施外,其余措施统一实施至2027年9月30日。购房补贴具体申领流程将第一时间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
撰文:刘雨萱 陈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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