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①:工伤+医保,不能重复报销!

汕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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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医疗费用报销时,您是否也曾纠结:同时交了工伤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就医费用可否两个险种都报销?医疗费用先按医保报销了,后续还能走工伤报销流程?

今天,社保小姐姐带您搞懂工伤与医保报销的那些事!

重要提醒:

工伤和医保不能复报销哦!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常见问题一:

发生工伤时,医疗费用先按医保报销,后续还能走工伤报销流程吗?

社保小姐姐:

这个要分两种情况处理:

1. 工伤认定前:因不清楚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已按医保报销医疗费用的,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凭原始票据等材料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小贴士: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核付待遇后,由工伤基金向医保基金结算已垫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参保人无需另行申请。

2.工伤认定后:后续治疗请务必前往本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并告知工伤人员身份,优先使用工伤保险联网结算(涉及第三者的工伤事故、参保费用补缴等特殊情形除外)。如误用了医保报销,则需先到医保部门办理退费手续,再持退费凭证等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常见问题二:

治疗工伤部位的同时也治疗自身疾病,该怎么报?

社保小姐姐

如一次费用中,同时治疗工伤部位及自身疾病,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伤病分离原则,将工伤伤情相关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将非工伤伤情费用予以剔除,并指引参保人到医保部门申请报销。

切记!!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伤情所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工伤部位报销按工伤,自身疾病报销按医保

同笔费用报销不重复,不同部位治疗分开报

来源:汕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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