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新市:新法宣讲进校园,“紫薇人家”扣好青春“法治扣子”

南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3月24日,白云区新市街紫薇槟城社区依托“紫薇人家”党建品牌,联合新市司法所、社区驻点律师陈伟侯走进汇侨第一小学纵横槟城校区,在多媒体功能室为四年级和六年级共90余名师生带来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宣讲。

活动聚焦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法亮点,从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双重视角,帮助学生明晰法律边界、认识违法成本,系好青春成长的“法治扣子”,这是“紫薇人家”品牌深耕基层治理、护航青少年成长的生动实践。

新法亮剑:年龄小不再是违法“护身符”

陈伟侯律师重点解读了新法针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的重大调整。根据新法第二十三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一年内两次以上违法,将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法者,不再一概免予拘留。陈律师以案例警示:“2026年1月某省聚众斗殴案中,14至16周岁的主要参与者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新法实施后,‘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免责挡箭牌。”

这一修订打破了“未满十六周岁违法不执行拘留”的旧规,既体现“严管”,又通过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实现“厚爱”。陈律师强调,违法记录虽对一般查询隐藏,但14岁前的记录将作为后续“多次违法”判定依据,法律不会因年龄小而“忘记”违法行为。社区以“紫薇人家”党建品牌为纽带,将法治资源精准送入校园,正是品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落地生根的生动体现。

校园欺凌入法:从校规约束到法治规制

针对学生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陈律师阐释了新法第六十条的突破性规定——首次将学生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欺凌,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行政拘留,并配套训诫、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措施。“网络发隐私、造谣、P丑图等行为均属违法,打破‘网上没事’的错觉。”陈律师将欺凌细分为身体、言语、网络、社交四类,指出学校瞒报严重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这一“专门立规、分级惩戒、矫治闭环”的制度设计,标志着校园欺凌治理从校规约束迈向法治规制的新阶段。紫薇槟城社区聚焦基层治理难点,将校园欺凌治理纳入法治宣传重点,正是“紫薇人家”品牌以党建引领破解民生痛点的务实之举。

矫治教育:杜绝“一放了之”

新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不予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必须采取矫治教育措施。陈律师介绍,矫治教育包括训诫、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社区服务、责令家长严加管教等,形成“不处罚不等于不管教”的专业化干预体系。“法律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教育和挽救。宽容不等于纵容,矫治教育确保每一起违法都得到恰当干预。”这一解读让师生感受到新法“惩戒与教育并重”的法治温度,与“紫薇人家”品牌“以德润心、以法护航”的工作导向高度契合。

五条底线:法治锦囊护航成长

讲座最后,陈律师为师生送上“法治锦囊”,明确青少年必须坚守的五条行为底线:不打架斗殴、不欺凌同学(含网络暴力)、不盗窃财物、不破坏公物、不触碰毒品。同时指导学生在遭遇欺凌时要第一时间告知家长、老师或警察,保留证据;做错事时应主动承认、真诚道歉,争取从轻处理。

紫薇槟城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此次普法活动是社区“法治进校园”系列举措的重要一环,更是“紫薇人家”党建品牌深化“法治+德治”融合治理的生动缩影。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为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提供了更精准的法律工具。社区将持续以“紫薇人家”为平台,联动司法所、学校、家庭,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矫治”的全链条保护网络,让法治阳光照亮青少年成长之路,让“紫薇人家”成为居民群众信赖的温暖港湾。

撰文:李嘉益

来源:紫薇槟城社区 新市司法所

编辑 张晓晨
校对 刘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