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雅风:当性别平等融入日常,“和美宜居”才能成为现实|市妇女十六大·访谈

南方+

3月23日,东莞市妇女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即将开幕,过去五年,东莞在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未来,又将如何提升妇女儿童权益?带着这些问题,南方+采访了广东遥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雅风,一起聆听这位东莞初代女律师代表给出的回答。

广东遥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雅风。

广东遥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雅风。

南方+:过去五年,东莞在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

刘雅风:过去五年,东莞在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方面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保护”、从“单一裁判”到“多元共治”的系统性升级。

东莞市妇联推动维权工作向“预防-调解-帮扶”全流程转型,常态化开展“三八”维权周等活动,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提供心理、法律、经济等多维支持。同时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共建“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及反家暴协作体系,并培育“巾帼普法队”“玉兰妈妈”等社会组织参与普法与服务。

东莞各级法院持续创新,打造“司法+社会”双轨保护模式,推行反家暴“快速审查、即时裁定”机制,提升保护令实效。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针对外来务工家庭特点,设立少年法庭,推行“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员”制度,并建立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机制,避免二次伤害。

针对女性在婚姻、就业、财产等领域的“隐性弱势”,东莞司法实践更注重实质公平。如家务劳动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常态化、就业性别歧视严格追责、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破局”“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覆盖、将妇女儿童纳入重点援助对象,力求落实法律援助“零门槛”;法院与妇联、工会、公益组织共建“家事调解员库”;“法治进校园/进工厂”常态化:法官、律师组成宣讲团,深入中小学、工业园区开设“权益讲堂”,普法与源头治理并重。

南方+:作为专业人士,您认为东莞应如何进一步帮助基层妇女,尤其是外来务工女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刘雅风:我是本地人,是东莞市司法局培养的初代女律师之一,从业30年来,我亲历见证了东莞的发展,以及来自五湖四海的务工人员为东莞经济腾飞所作的贡献。如今,融入东莞各行各业的女性同胞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与这个双万智造城市的持续发展息息相关。我一直在思考:如何让各阶层各领域的人才(尤其是女性)重新认识我的家乡,实现“进莞”“返莞”“留莞”。

妇女权益保障的进步,从来不是“自上而下”的灌输,而是“自下而上”的回应——只有真正听懂女性的“沉默诉求”,才能用法律为她们撑起一片“安心天空”。女性维护权益的核心逻辑是“把服务送到她们身边”“把成本降到最低”“把支持织成网络”。比如:构建“流动+固定”双轨维权服务体系,破解“空间壁垒”,建立“跨域协作机制”;强化“就业权益”全周期保护,瞄准“核心痛点”;深化“社会支持”协同,填补“情感空缺”;加强“普法宣传”针对性,消除“认知盲区”;关注“关联权益”协同保障,解决“后顾之忧”;强化“数字赋能”便捷性,提升“维权效率”。

南方+:未来,东莞在推动性别平等纳入地方立法或政策评估方面,还有哪些提升空间?对“智创优品 和美宜居”城市新目标您有何期待?

刘雅风:我希望能有效推动“性别平等纳入地方立法”,制定《东莞市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如:制定专门的性别平等促进地方性法规;建立常态化的政策性别影响评估机制;将性别平等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针对新业态和流动人口细化性别平等立法与政策;强化企业在性别平等中的责任,通过立法和政策评估推动企业落实;加强性别平等数据的收集与分析,为立法和政策评估提供依据;推动跨部门协同的性别平等政策框架,避免碎片化。

未来,我们需要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政策,更聚焦“未被看见的群体”的建议,希望将“儿童视角”写入性别平等立法,关注“老年妇女的隐性贫困”,让“性别平等”成为“东莞人的日常习惯”,期盼东莞能成为“性别平等的标杆城市”——不是因为“做了多少宣传”,而是因为“妇女儿童不用再喊‘维权’,因为平等本来就是生活的样子”。

作为土生土长的东莞女律师,我见过东莞从“世界工厂”到“智造名城”的变迁,也见过妇女儿童权益从“被忽视”到“被重视”的进步。但我更相信:真正的进步,是当我们不再需要用“维权”来证明“平等”,而是当每一个妇女儿童都能在这座城市里,安心地工作、幸福地生活、勇敢地做自己。当性别平等融入日常,“和美宜居”才能真正成为每一位妇女儿童可感可及的生活现实——这才是东莞作为“双万”城市最动人的底色。

撰文:章倩倩

统筹:张帆

编辑 冯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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