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提高泊位周转效率,虎门镇将于4月4日起对辖区内26条路段实施公共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本次调整涉及《虎门镇公共停车泊位项目(一期)》范围,相关收费标准及管理措施已由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虎门分局对外公示。

收费路段。
根据公示信息,纳入本次收费管理的路段包括百达大道(旧)、官涌东路、官涌西路、新涌南路、东引运河路(东)、连滨路、培英中路、捷东路、城一路、城二路、金捷路(万科南部湾支路)、海运路、太新三街、东引运河路、博美新涌路、(博涌)兴裕路、(新湾)宏业北路、(新湾)宏业南路、(新湾)海景东路、长堤路(旧渔港市场至金湾路段)、(新联)新泰路、人民东路、(富马)富康路、(富马)九号路延长线、(富马)三号路、(富马)白马路。
收费时段方面,工作日为上午8:00至晚上20:00,非工作日为上午9:30至晚上20:00。收费车型涵盖小汽车及小型货车,收费方式支持人工与智能自助缴费。
收费标准明确:停车30分钟内免费;首小时内收费3元/辆;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2元/辆;超过3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3元/辆;单日单次最高限价为35元/辆。
公告称,此次收费管理旨在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短停快走,提升重点路段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相关部门提醒广大车主留意路段标识及收费时段,按规定停放车辆并配合缴费管理。
南方+记者 何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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