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变化!佛山2026中考政策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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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2026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据佛山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总体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保持政策延续性,考试分值、考试构成、招生范围、招生模式等基本按照上年的做法,同时结合新一轮中考改革整体方案,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改革,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

变化一:增设“半费生”

在扩大普高资源供给方面,佛山强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筹,分区下达招生计划任务,推动各区充分挖潜,新改扩建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同时鼓励民办高中扩大“公费生”招生计划,并增设“半费生”类型,学费按自费生标准减半,此举旨在减轻考生家庭经济负担。放宽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综合施策逐步提高初中毕业生入读普通高中占比。

变化二:新增“中高企长学制”招生

为拓宽多元成才路径,佛山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新增“中高企长学制”培养类型,在中高职贯通培养基础上强化校企协同与长学制培养,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同时继续鼓励各区试行职普融通,探索综合高中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升学选择。

变化三:调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

育人方式转变上,《工作意见》优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将原有的四个等级调整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档次。其中,达标学生可参加所有学校录取,不达标学生则无法报考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含名额分配计划和普通生计划)。录取投档时遵循“同分比较原则”,总分相同的考生先比较优先录取政策,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标者在投档排序中优先于未达标者。

变化四:开通中考录取系统注册和注销功能

第二批结束后开通中考录取系统注册和注销功能,明确考生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到校报到与注册,逾期无正当理由未注册的,原录取学位不予保留,空余学位由市、区教育局回收统一组织补录,提高学位利用率,第三批第一层则新增“中高企长学制”培养类型,原各层次相应后移。

变化五:扩大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范围

在提升群众获得感方面,佛山扩大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范围,对不符合与本市户籍生同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考生,延续民办高中和中职学校报考不受限制的政策,同时在原有公办高中自主招生基础上,新增其可报考公办高中体艺特长生的渠道,保障不同群体考生的升学权益。

此外,佛山严明招生纪律,推进招生专项整治,落实上级规范招生秩序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等行为,市教育局将强化监管问责,确保招生工作阳光规范开展,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采写:南方+记者 高雨宁

佛山市教育局供图


编辑 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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