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上午,清远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清远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全面回应社会各界对房地产市场的关切,有效凝聚市场发展共识,切实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稳健动力。

本次新闻发布会由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清远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俊作为主发布人,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伟新作为主持人,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丘成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童立定,清远市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谭庆华作为发布人,共同回答媒体提问。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发布会。
刘建俊在发布会中强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民生、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此次发布会立足清远房地产市场平稳筑底、品质优先的新阶段,深入解读《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与意义,明确政策核心导向。《若干措施》凸显民生导向、供需协同等鲜明特色,精准回应民生诉求,助力企业稳健发展,促进业态优化升级,推动房地产行业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型。
据悉,《若干措施》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八部门共同制定出台,聚焦群众住房需求、市场良性循环等关键点,共制定27条具体举措,分为五大板块,涵盖鼓励住房消费、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稳定企业投资预期、加快商办用房去库存、支持“好房子”建设等重点领域,兼顾民生保障与企业发展,以精准施策激活市场内生动力。
本次发布会上,各相关部门发布人就媒体关注的政策执行细节、办理流程、认定标准等热点问题逐一细致解答,清晰解读政策核心要点,帮助群众和企业准确把握政策内涵、便捷享受政策红利,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刘建俊表示,下一步清远将以《若干措施》施行为契机,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持续优化调控政策,稳定市场预期、提升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媒体关注热点
发布会现场,媒体记者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提问,相关部门逐一作出回应,重点内容如下:
1.关于针对多子女家庭、赡养老人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核减政策
市住建局回应:此次出台购房套数认定优化政策,核心是深入贯彻落实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强初婚初育家庭住房保障,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部署要求,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赡养老人家庭的改善性住房刚需,切实解决这类家庭因人口多、居住空间不足带来的实际住房问题,同时通过套数认定核减,可以让家庭直接享受更低首付比例、更优惠的贷款利率。
归纳来说,这条政策措施是清远市精准惠民生、稳市场的重要举措。对群众而言,直接降低多子女、赡养老人家庭的购房成本与门槛,解决“想换房、换不了”的痛点,提升居住品质;对市场而言,支持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宅产品适销对路,推动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对城市而言,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体现政策的民生温度,助力构建更加友好的生育支持、养老服务社会环境,实现民生改善与市场平稳发展双赢。
2.关于盘活存量商业办公用房,支持转型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
市自然资源局回应:这项调整核心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探索多渠道盘活存量商品房”“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部署要求,切实把“稳运行、长效化”工作导向落到实处。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
一是适应城市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的需求。随着我们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时代”,部分区域的商业、办公建筑出现空置,而与此同时,随着“一老一小”问题的凸显,社区对养老、托幼、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日益迫切。打通这个转换通道,能让闲置的“包袱”变成服务的“载体”。
二是大幅提升审批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过去这类功能调整涉及土地性质的认定,往往需要在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重新办理审查手续,流程较长。此次明确,在不改变建筑外部形态(面积、高度、层数)、确保建筑安全、消防和环境达标,且不影响邻里关系的前提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直接受理施工许可和消防审批,不再需要前置的规划意见,这能加快使用需求调整,尽快惠及群众。
3.关于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鼓励购买绿色及装配式建筑
市财政局回应:这项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的要求,通过强化公积金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支持力度,引导开发企业建设高品质住宅,推动房地产行业向绿色、高质量转型,同时降低群众购房融资成本。具体贷款额度如下:
购买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一手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最高上浮10%,即个人最高贷款额为5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为77万元;若符合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最高贷款额为66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为88万元。
购买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一手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最高上浮20%,即个人最高贷款额为6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为84万元;若符合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最高贷款额为72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为96万元。
4.关于推行住宅定制化建设,满足群众差异化住房需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应:此次出台的支持商品住宅定制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核心是立足当前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落实两会“优供给”的施策方向,精准对接不同群体、不同家庭的差异化需求,改变传统住宅产品同质化、适配性不足的问题。例如独居年轻人需要高利用率的紧凑户型,可以允许开发商将大户型合理拆分;多人口家庭居住需要更大面积、更丰富的空间结构,可以允许开发商将相邻的套数合并出售。不同购房群体对精装的需求不同,可以允许同项目出现毛坯、简装、精装等不同装修标准的商品住宅。推动开发商依据购房群众需求建设真正适销对路、群众满意的高品质住宅产品。
在政策落地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安全底线、规划红线作为不可逾越的前提,严格遵循“保障群众居住安全”的部署要求。所有定制化建设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消防、规划管控等强制性标准,绝不允许以“定制”为由突破规范要求、降低建设品质。同时,我们将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从项目规划审批、方案备案,到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定制化建设在政策框架内规范推进,既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又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与城市规划建设秩序。
5.关于强化用地保障,坚持控增量、盘活存量
市自然资源局回应:对于这个问题,我局严格对标两会关于“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的政策导向,主要围绕“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这一总原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方面,控制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坚持“净地”“优地”供应。科学编制并按时公布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布局和供应节奏。加强优质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优先将配套成熟的优质土地推向市场。另一方面,着力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通过支持房地产用地分宗开发,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收购)、协议置换等措施或使用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全力盘活利用存量房地产用地。
6.关于公积金可支付现售商品房首期款
市财政局回应:这项业务的推出,是清远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部署要求,切实落实“惠民生、稳预期”工作导向,进一步减轻市民购买现售商品住房支付首期款的资金周转压力。从2026年3月13日起,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现售商品住房时,只需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买卖合同网签并签署《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期款承诺书(现售)》,即可按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期款,一次性划转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
南方+记者 黄剑琴
通讯员 刘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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