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房屋租赁红线,千万别碰!

新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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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规: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全覆盖管控,房东、租客、房产中介拒不履行登记义务,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三方责任须知

1、房屋出租人:如实登记出租屋信息、租住人员信息、严格落实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保障房屋安全使用;

2、房屋承租人:主动配合申报,提供真实有效身份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拒报;

3、房产中介机构:依规报送租赁信息,严禁协助违规租赁、隐瞒登记信息。

 线上速办!粤居码操作指南

办理入口:微信搜索“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

租客/住户申报流程:

1、打开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登录;

2、点击【个人地址】→【新增】,选定江门新会区,填写住址并设为常住地;

3、【成员管理】可添加18岁以下、60岁以上同住人,其余人员自行申报。

房东申报流程:

1、打开小程序,完成房东身份实名认证完成房东身份实名认证;

2、点击【房屋管理】→【租赁房屋+新增】,完善房源信息;

3、点击【居住人员+新增】,录入租客信息完成备案。

 以案为鉴

案例一:

出租屋管理人刘某未依法履行承租人信息登记报送义务,致使出租屋成为刑案在逃人员藏匿落脚点,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刘某将辖区内一处出租屋以每月150元出租他人,双方未签正式租赁合同,仅微信联系,其既未核实承租人真实身份,也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租赁房屋及承租人相关信息。直至承租人被警方抓获,刘某才知其系潜逃多年的刑案在逃人员。刘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案例二:

出租屋房东罗某未按规定登记租客身份信息,且拒不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被依法叠加处罚;涉案租客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受到严厉处理。公安机关在该出租屋开展治安检查时,当场查获两名租客非法储存散装汽油(自称用于私人车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经查,罗某经营出租屋期间,未如实登记租客身份信息,发现屋内非法储存汽油的重大安全隐患后,未采取任何制止、报告措施,放任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风险持续存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租客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予以罚款处理并收缴涉案汽油;罗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未按规定登记租客身份)、《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项(不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两项合并处罚:共罚款两千元并处责令停止出租7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拒绝登记身份信息的人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实施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租赁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租赁房屋治安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实申报租赁治安信息

是法定义务

更是安全保障

请广大房东、租客、中介依法登记

共筑平安葵乡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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