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网店用AI图充当实拍图?广州法院认定欺诈,退一赔三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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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3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润湾区促消费,公正护航兴百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5年广州全市法院共处理各类消费纠纷3.7万余件,案件总量保持平稳,治理成效持续显现。

“广州法院消费维权案件呈现四大新特点”,广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翔介绍,首先是新业态纠纷占比提升,直播电商、线上培训、网络游戏等数字消费、新兴服务消费领域的纠纷增长较快,成为司法保护的新重点。

其次是预付式消费风险仍然存在,如“退费难”问题,同时,涉“一老一小”群体的消费纠纷增多,如直播诱导老年人消费、未成年人培训机构“跑路”等问题。

此外是争议焦点更加精细,消费者维权诉求从简单的退换货,延伸到惩罚性赔偿、平台责任等专业法律问题。

最后是小额诉讼效能彰显,广州法院深化“繁简分流”,持续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

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会峰说,过去一年,广州法院多措并举,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行为依法严惩,并推行示范诉讼,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批、规范一行”;与市场监管部门、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等共建对接机制,促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化解实质性衔接,打造“综治+法庭”多元解纷直通车,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在重要节点发布维权情况分析和典型案例等,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倡导商家诚信经营,推动全社会树立消费新风尚。

会上,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谷丰民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聚焦预付式消费、电商直播、医疗美容、游戏消费等民生热点领域,精准回应了新业态、新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明确了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恶意逃债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厘清了直播带货中各方的责任边界,严厉打击了无资质医美行为。案例既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也为企业依法经营划定了“红线”,充分展现了广州法院以司法力量守护消费安全、护航百业发展的责任担当。

典型案例

利用AI图片欺诈消费者需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钟某通过某购物平台向某服装公司经营的店铺购买两件女士上衣,共支付411元。购买前,钟某询问商家“图片模特和衣服都是实拍的吗”,商家答复“我们店铺的图片都是实物拍摄”,并提供了模特身高、体重及尺码信息。收货后,钟某发现实物与宣传图片存在显著差异,两件服装在花纹、版型、造型等方面与图片有明显不同。经审查,案涉商品图片均系AI生成,商品的详情页面均仅有AI图片,没有实物图片或照片,也未有案涉图片系AI生成的说明、提示或标识。钟某认为商家构成欺诈,故诉请退货退款并要求三倍赔偿。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故此,经营者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介绍、宣传等内容,负有审查义务。经营者应当确保其所展示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反映实际状况,不得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虚构商品特征。若人工智能生成信息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信息存在显著差异,经营者未向消费者如实告知,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据此作出购买决定的,构成消费欺诈。某服装公司利用AI技术生成与实物差异显著的图片,并在消费者询问时虚假陈述,存在明显的欺诈故意,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本案是在人工智能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人民法院妥善处理新技术应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的积极探索,对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商业宣传中的合法运用具有典型意义。本案确立了经营者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审查义务规则,这为经营者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技术可以用于美化与展示,但应对消费者进行必要提示与说明,不得逾越“失真”的红线。本案的处理既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明确指引,也为经营者合法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划定了行为边界,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在技术运用中恪守诚信原则。

南方+记者 杜玮淦

通讯员 张雅慧 张钊 闫馨蕙

编辑 邓聿修
校对 蓝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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