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第三批施工图正式开工建设。此次建设内容紧密围绕生态环境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落实,重点推进环保设施改造升级,旨在进一步提升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码头及配套管廊的环保与安全水平,标志着项目在绿色、安全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一步。

作为茂名港重点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项目自开工以来,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施工”理念,严格遵循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要求,将环保措施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本次第三批施工图建设内容,核心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相关要求,针对性开展污染防控设施改造,全面提升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据悉,本次开工的第三批施工图内容严格、精准对接环评批复要求,聚焦事故水收集、管线防护等关键环保环节。一是强化码头事故水收集能力。在码头工作平台增设45厘米高围坎,确保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废水能够全部排入新建的应急事故池。为此,项目将新建3座总容积不小于57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作为码头事故水收集的核心设施(不含事故水上岸设备)。二是完善公共管廊事故水收集结构。在公共管廊(含改造工程)区域增设排水槽,形成高效的事故水收集系统。同时,对管廊栈桥进行防护升级:两侧设置1.4米高挡板;对已建公用管廊栈桥人行道侧不满足高度要求的护轮坎进行拆除重建,新建1.4米高挡板;将消防通道原1.0米高防撞墙加高0.4米至1.4米。此外,管廊架近消防通道一侧还将增设45厘米高围坎,形成多重防护屏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泄漏防控体系。
第三批施工图的开工是项目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筑牢安全防线的实际行动。通过增设事故水收集结构、提升防护设施标准,将极大增强茂名港博贺新港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保护周边海域生态环境。
后续,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30万吨级原油码头项目经理部将严格对照环评批复标准和设计要求,对每一道工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环保设施建设达标见效,实现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力争项目早日高质量完工,为茂名港打造“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化亿吨级深水大港、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通讯员:张春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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