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近期深圳交警持续开展 “飙车炸街” 专项整治行动,成功查获多起涉嫌危险驾驶违法行为。其中,两名涉案人员因实施多项极具危险性的驾驶行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多起违法案件均已依法查处。
2月20日21时51分,南山交警接到市民报警,反映北环大道往罗湖方向有两辆摩托车正在飙车。接警后,交警部门立即启动调查取证程序,通过路面监控、轨迹追踪等手段迅速锁定涉案人员杨某某与陈某某。
经查,二人当日驾驶摩托车从外地进入深圳后,为寻求刺激、炫耀车技,在城市道路上公然飙车,期间实施了 “翘头” 行驶、站立骑行、两手脱离车把、随意穿插并线、闯红灯、超速等多项严重危险行为,严重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扰乱公共交通秩序。
2月24日,南山交警依法传唤杨某某与陈某某,二人对其危险驾驶行为供认不讳。鉴于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交警部门依法对二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深圳交警同步通报近期查获的多起典型违法案例:
2月25日22时许,盐田交警根据市民举报,在鹏广达时代广场附近查处一辆涉嫌改装的 “翘头” 行驶电动车,驾驶人及车辆均已到案;
2月23日18 时许,光明交警在松柏路与光明大道交汇处,查处一起电动车 “翘头” 违法;
2月21日0 时许,罗湖交警在爱国路水库新村路段,查获一名驾驶黑色电动车来回 “翘头” 的危险驾驶人;
2月19日17 时许,光明交警接到市民关于 “橙色与黑色车辆高速行驶” 的举报后,迅速行动查处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据了解,“飙车炸街” 及非法改装车辆行为,不仅严重扰民,更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处五百元罚款并收缴违法装置;机动车非法改装动力、灯光装置的,车辆所有人将被处二千元罚款,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最高可罚一万元。对于 2 辆以上车辆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 “飙车炸街” 违法犯罪行为,全市交警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依托市民举报线索与路面巡查联动机制,做到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公共秩序。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非法改装、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市民如遇 “飙车炸街” 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 0755-83333333 向交警部门反映。
撰文:邓子良 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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