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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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作为河源首部跨区域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涵盖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绿色发展、区域协同、法律责任等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水质保护与发展机制举措,进一步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

新丰江水库(万绿湖)是东江中下游城市重要的饮用水水源。  南方+ 李娇 拍摄

新丰江是珠江水系东江的最大支流,发源于新丰县云髻山,流经韶关新丰县以及河源连平县、东源县,流域内的新丰江水库(万绿湖)是东江中下游城市重要的饮用水水源。为筑牢新丰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河源与韶关首次创新采用“条例+决定”的立法模式共同守护新丰江流域水质。《条例》第四章“区域协同”对河源、韶关两地新丰江流域区域协调、信息共享、预防预警与应急联动、联动执法、联动监督等方面机制举措作出具体规定,着力构建新丰江上下游齐抓共管的水质保护工作格局。

平衡好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是建设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发展流域经济课题中应有之义。在此背景下,《条例》提炼河源近年在水质保护工作实践方面的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法条,并明确工业、农业、林业、文旅等产业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具体而言,根据基层实际,河源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生活污水管理、垃圾管理、船舶管理等方面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百千万工程”实施和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明确绿色发展的具体举措等,切实统筹协调好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助力河源绿色崛起迈向新高度提供坚实的立法保障。

南方+记者 李娇

通讯员 邹菡萏 叶伟祺

编辑 陈梅玉
校对 刘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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