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要区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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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要区2025年9月-2026年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肇庆市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肇府办〔2023〕9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高要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27日(节假日除外)

  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注意:申请人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申报地点办理,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补贴须知

  (一)办理地点:肇庆市高要区户籍的,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原人社所)咨询办理;非高要区户籍在高要区缴交社保费用的申请人,请到高要区人社局四楼就业创业股进行补贴咨询办理。

  (二)申请补贴所属期:2025年9月-2026年2月

  (三)补贴金额:按照450元/人/月标准给予补贴

  (四)申请人员类别: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者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且以个人身份在高要区同时缴纳2025年9月-2026年2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五)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六)建议申请人本人到现场提交资料并签名确认。

  三、补贴期限

  (一)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规定为:以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首次享受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其他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二)2025年9月-2026年2月期间领取了失业金的月份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的月份不能申请补贴,可申请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之前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月份。

  四、申请需提交材料

  (一)首次申请(之前没申请过任何批次灵活就业补贴首次申请需要核对是否就业困难人员、有灵活就业登记,计算补贴时间是从登记灵活就业时间开始)

  需提交资料:

  ①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该表须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网上填报或现场窗口申报后打印并签名);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首页及本人页);

  ④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2、3、5、6、7页);

  ⑤属申请补贴期间本人社会保险费的完税证明(证明内容须显示已同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到税局打印。参考以下指引打印: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qsw_dmtxc/2023-04/11/content_2d91c61a590843d0817815b105849227.shtml);

  ⑥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社保卡必须写上支行名称(例:XX银行XX支行/XX营业部)

  (二)非首次申请(过往有申请过补贴记录的,且未到申请期限的)

  需提交资料:

  ①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该表须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网上填报或现场窗口申报后打印并签名);

  ②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2、3、5、6、7页);

  ③属申请补贴期间本人社会保险费的完税证明(证明内容须显示已同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到税局打印。参考以下指引打印: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qsw_dmtxc/2023-04/11/content_2d91c61a590843d0817815b105849227.shtml);

  ④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社保卡必须写上支行名称(例:XX银行XX支行/XX营业部)

  五、申请程序

  申请人可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受理地址选择户口所在地的镇街)或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原人社所)进行窗口申请,工作人员校对后录入资料打印申请表,申请人确认签名后与提交资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申请人如确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即申请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内容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及居民身份证号码、受托人姓名及居民身份证号码、与委托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等,并附上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在系统录入资料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编号”,请申请人当场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将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录入(编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无编号或信息错误的一律不予受理。(录入编号位于表格左上方)

  六、申请表参考样本

  如有疑问,可向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股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58-8360073。(附高要区各人社所联系电话如下)

  注:请各申请人如实填写信息、提供材料。否则,根据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对不实承诺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要责令退回资金。涉及数额较大或不退回资金的相关单位、机构及个人,由人社、财政部门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行联合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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