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一核四圈六廊一网”总体格局,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分区域、分类别、分时期保护……近期,《广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下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规划》提出,要深入挖掘全省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价值特色和精神内涵,阐明历史文化保护空间格局、保护对象名录、保护传承利用要求和保障实施体系。
《规划》共分7章,对广东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现状等作系统梳理。近年来,广东全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全省大力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政策标准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形成了传承岭南文化最综合、最完整、最系统的载体。目前,已公布的重要保护对象名录涵盖了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等30类。
《规划》明确了相关工作的各项要求。在保护策略方面,《规划》将全省划分为珠江三角洲流域片区等七大流域片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六大类别及五个历史时期,构建全面系统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策略体系,设计系列具体措施加强全面保护、完整保护。
在传承利用方面,《规划》提出构建“一核四圈六廊一网”的城乡历史文化传承利用总体格局。围绕环珠江口“黄金内湾”打造环珠江口历史文化核,加强岭南文化尤其是广府文化、革命文化、海丝文化、海防文化、改革开放文化的传承利用和系统展示;依托广府、客家、潮汕、雷州等四大文化分区,构建四大文化圈,系统展示岭南文化的独特魅力;以沿海及西江、北江、东江、韩江、鉴江等骨干河流为基础构建六大历史文化廊道;由南粤古驿道线性文化遗产组成古驿道网络,加强沿线名人史迹、历史村镇等特色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挖掘。
此外,《规划》提出打造支撑广东省历史文化价值的传承利用精品工程,不断提升文化传播力和文明影响力。《规划》还对关联港澳的文化遗产作专门梳理,将重点推进相关的祖居祠堂、公共建筑、工业遗产、灌溉工程遗产和革命遗址等遗产的申报认定,串联承载三地共同记忆的线性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展现同根同源的历史文化。同时提出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系列要素保障措施,扎实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落地见效。
南方+记者 邵一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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