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五个严禁”“三个务必”!

江门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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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节假期

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高峰期

也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高发期

此前已有多个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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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0日(正月初二),四川内江,一名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中,引发沼气爆炸,导致多辆汽车炸翻。

2024年2月12日(正月初三),河南开封,一枚烟花击中10岁男孩后脑勺爆炸,男孩当场倒地昏迷,最终不幸身亡

2024年2月9日(除夕),湖南永州,一58岁男子燃放礼花弹时刚点燃就燃爆,导致右眼失明,头部多处骨折,连续在ICU抢救8天

2019年2月5日(大年初一),广西柳州,一便利店发生一起涉及非法经营的较大烟花爆竹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

新春佳节

平安过节,安全第一!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五个严禁、三个务必”

请收好↓↓↓

“五个严禁”

一、严禁“下店上宅”。 

二、严禁超量储存。

三、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 

四、严禁在零售店(点)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

五、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三个务必”

一、务必专人现场盯守。

二、务必严控进店人数。

三、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

燃放烟花爆竹

勿忘安全!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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