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保障道路安全,现向广大车主普及机动车注销登记知识,呼吁及时为报废车辆办理注销,杜绝报废车上路。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主须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2.机动车未达强制报废标准,车主自愿报废;
3.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灭失;
4.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5.因质量问题退车。
提醒:上述第4、5种情形,需先处理完毕车辆违法及交通事故,再申请注销。
注销登记全程免费,办事指南如下:
一、业务对象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及符合上述注销情形的其他机动车。
二、所需资料
车主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
三、办事流程
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到车辆属地车管所申请灭失注销。
四、茂名本地报废回收企业
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0668-2961918,茂名市新南路8号;
广东粤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0668-6676887,高州市石鼓镇九罡工业区;
茂名中茂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0668-7515666,化州市工业城二十五米路西侧;
茂名市天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0668-2322226,茂名市公馆荔枝塘枫林垌268号大院;
广东天恒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0668-6139902,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金星大道;
茂名市富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13927573388,电白区麻岗镇民营工业园第二区6号厂房。
五、咨询电话
0668-2800166、12123
本次专项整治将严厉查处报废车上路行为,呼吁广大车主主动排查车辆状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自觉守法出行。
让我们携手配合专项整治,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茂名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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