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止环境空气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2026年春节、元宵、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在潮阳区部分区域实施烟花爆竹燃放临时管控。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自2026年2月15日18时起至2026年3月4日24时止;
自2026年9月24日18时起至2026年10月7日24时止。
二、管控范围
在潮阳区中心城区以下范围内:城北一路以南、城东大道以西、城南一路—潮海路以北、棉新大道—城西大道以东,以及文光街道古帅社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三、其他事项
临时管控区域内的街道、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要做好禁止燃放的宣传工作,带头遵守并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执行本通告规定。其余禁燃规定按《潮阳区关于严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执行。
南方+记者 黄嘉锋
通讯员 肖树鹏 李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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