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八部门联合发文!呼吁这件事→

健康东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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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关于印发无偿献血倡议书的通知”

通知提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爱卫办、国资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卫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制定了《无偿献血倡议书》,供参考使用。请将倡议书张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高校等场所,扩大宣传面,增强宣传效果,鼓励公众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奉献爱心。

各地、各部门要发挥制度优势,巩固“党的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发挥爱国卫生机制作用,定期调度献血工作。开展定位精准、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宣传动员活动,确保宣传到实处、动员到深处。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高校等组织开展团体献血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无偿献血倡议书》

原文内容如下

无偿献血倡议书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承载着生命的希望;它无法人工合成,也无法长期保存,每一滴都弥足珍贵。目前,临床救治所需血液完全来源于健康公民的自愿无偿捐献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卫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协同联动,现发出倡议:

号召党员、团员、机关干部、国有企业员工、高校师生、各社会群体行动起来,在身体健康允许情况下,积极参加献血活动。每一份热血,都是赠予生命的礼物。每一次伸出手臂,都是在守护一个家庭的平安幸福。科学献血,无损健康。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让我们为爱挽袖、捐献血液,用拳拳爱心点亮生命之光,以实际行动践行人道主义精神,共同谱写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华彩篇章!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国爱卫办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国务院国资委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无偿献血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以及东莞市各固定献血点

轻松了解!

献血条件及注意事项

01献血流程

1、填写:《捐血登记表》;

2、体格检查、血液初筛:询问健康史,测量血压、脉搏、体重,检查血型、乙肝表面抗原、梅毒抗体、血红蛋白和转氨酶;

3、献血:体检、检验合格者进行献血,采血过程需要5~7分钟;

4、休息:拔针后手指按压针眼10分钟并坐下休息;

5、领取:《无偿献血证》和纪念品

02献血基本条件

1、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性≥50公斤,女性≥45公斤;

3、体温、血压、脉搏正常,乙肝表面抗原、血红蛋白、转氨酶初筛检查合格;

4、献血前一周身体健康,无感冒、发热、腹泻等情况;

5、女性须避开月经及前后三天。

03献血前注意事项

1、了解血液常识,消除紧张心理;

2、献血前一天保持充足的睡眠,不要喝酒;

3、献血前不要空腹,适量进食和喝水,但以低脂肪为宜。

04献血后注意事项

1、拔针后,用手指按压针眼位置10至15分钟,在献血现场休息10至15分钟,无不适方可离开。注意保持针眼处的清洁,创口贴保留4个小时以上;

2、献血后要多喝水,当天不要喝酒,一般不必增加特殊营养,维持正常饮食即可;

3、献血后24小时内不要做剧烈运动,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献血的手臂当天不宜过度用力;

4、献全血的间隔时间为6个月,献完全血再献血小板的间隔时间为3个月。

05市民献血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无偿献血者在广东省(除深圳市)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及基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1)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2)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3)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2、偿献血者在广东省(除深圳市)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3、临床用血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长期依赖输血治疗的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06市民献血可享受的优先用血权益

1、无偿献血者本人

(1)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且经检验合格达200毫升及以上的,无限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2)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但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或仅在广东省外有献血记录的,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2、无偿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的,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各固定献血点信息

1.莞城街道田心路3号,工作时间:9:00-17:00,电话:85558889;

2.莞城街道人民公园正门(西南门,人民公园公交站旁),工作时间:10:00-17:30,电话:0769-22209899;

3.莞城街道学院路178号卫生监督所北楼三楼,工作时间:9:00-16:30,电话:0769-23062391;

4.厚街镇厚街广场,工作时间:10:00-17:30,电话0769-22119565;

5.长安镇长青路167号(长安医院门口),工作时间:9:30-17:00,电话:0769-85712993/85120693;

6.大朗里悦里购物中心1号门外广场(富民中路一侧),工作时间:10:00-17:30,电话:22828321;

7.塘厦镇花园新街塘盛花园地铺41-43号(三局医院旁),工作时间:9:00-16:30,电话:87928911。

每天流动献血车安排

请关注【东莞市中心血站】公众号

每天发布的献血指引!

如果你身体健康、满足献血条件

欢迎有爱心、有担当的你

一起来做这件超酷的事!

来源/东莞市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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