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遇阻碍 “法庭+综治”解民忧

高州市人民法院
+订阅

近日,随着村委会应支付的征地补偿款进入划拨程序,高州市某村年近八旬的低保村民葛某终于放下了心头大石。这场因阳春至信宜高速公路建设引发、持续数年的补偿款拖欠纠纷,在高州法院长坡法庭创新运用“法庭+综治”工作机制的积极推动下,为困难群众守住了合法权益,也为基层治理中化解征地类矛盾提供了生动的司法范本。

补偿款到位却迟迟 “拿不到手”

葛某与村内两块山岭的缘分,要从三十年前说起。自承包这两块山岭以来,他勤恳耕种,这片土地不仅是他劳作的见证,更成为无稳定收入的晚年生活里最重要的经济保障。2022年,阳春至信宜高速公路项目启动,葛某承包的山岭被依法纳入征收范围。

然而,当征地补偿款足额拨付至村委会账户后,葛某的“安心”却变成了“忧心”——村委会以“存在权属争议”为由,拒绝将补偿款支付给他。

“我一直勤勤恳恳地耕作,指望着这地以后能给我养老。后来高速路要建过来了,我也接受了。但是人人都拿到了,我还是没有,这是什么道理?”葛某愤怒地说。

为拿回这笔“看得见、摸不着”的补偿款,葛某多次向村委会、镇综治中心求助,经多轮调解仍无进展。眼看生活陷入困境,这位八旬老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走进了高州法院长坡法庭。

法庭深入调研破困局

“老百姓的急难愁盼,就是我们办案的出发点。”接到葛某的起诉材料后,长坡法庭高度重视,考虑到葛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缺乏法律知识,法庭第一时间启动 “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安排承办法官牵头成立专项办案小组。

办案小组没有简单“坐堂问案”,而是主动下沉村组:一方面走访周边村民、村干部,还原葛某三十年持续耕种的事实;另一方面查阅村集体土地承包台账、历史协议及征地审批文件,逐一核实证据链。

“土地实际上没有什么争议的。我记得他,他很老实本分,在村里也是平易近人的。”村民说。

承办法官杜学敏梳理发现,葛某与村集体签订的承包协议合法有效,其长期实际耕种已形成稳定承包关系,村委会主张的 “权属争议” 既无事实依据,也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纠纷核心实则是补偿款分配执行环节的梗阻。

2025 年 11 月,长坡法庭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葛某与村集体签订的山岭承包协议合法有效,村委会收到补偿款后拒不支付的行为构成违约,判令其向葛某支付补偿款 170441.92 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承担。

鲜红锦旗彰显为民情怀

判决生效后,长坡法庭并未“一判了之”。承办法官持续跟进执行进度,继续留意有关款项是否到位。

“法官,我还没有收到那些征地款啊。”葛某的声音依然萦绕着忧愁。

老人的钱款还没有到账,这可不是什么小事。承办法官通过“法庭+综治中心”工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与村委会负责人沟通,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推动款项按程序划拨。

“法院的判决是必须要执行的,你既然已经表示服从判决,就应该尽快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严肃说道。

经过耐心释法说理,承办法官阐明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村委会负责人答应尽快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并迅速安排钱款到位。

终于,组织协调结束的第二天,葛某亲自来到法庭,为承办法官送上锦旗。

“法官,我拿到钱了!”他高兴地说道。“真的谢谢您!”喜悦,在他的脸上如阳光一般灿烂。

以案促治助推基层治理

“这起案件不仅是为一位老人讨回公道,更体现了基层法庭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守护民生的责任。”高州法院长坡法庭负责人表示,征地补偿纠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基层治理中的常见难题。今后,长坡法庭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一方面优化民生案件办理流程,通过“庭所共建”“法庭+综治中心”等工作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加强与镇、村两级的联动,在案件审理中注重释法明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以司法力量为乡村振兴、基层和谐稳定筑牢法治屏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温暖。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