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服务全面绿色转型工作情况。广东法院审理的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荒山野鬼”噪声扰民诉前禁止令案,以及联合相关单位出台的修复移送监管办法,在发布会上被点名提及。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介绍,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涉耕地、粮食、外来物种入侵等生态安全领域一审案件15.7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3.8%,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在具体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破坏黑土地司法解释,守护“耕地中的大熊猫”;发布保护农用地、破坏耕地犯罪典型案例,助力国家藏粮于地战略落实,为端稳中国饭碗提供法治保障。广东法院审理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维护生态安全。山东法院审理放射性污染预防性公益诉讼案,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保障公众健康。
吴兆祥表示,人民法院在促推协同治理方面成效显著。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并重,建立健全协同保护制度机制,与相关部门强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环境修复等务实协作,促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有机衔接、尺度一致。
其中,广东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出台修复移送监管办法,协同解决生态环境修复难题。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堵漏洞、促治理作用,促进完善管理制度、预防风险隐患。设立森林法庭、水上法庭、茶园法庭加强巡回审判,依托综治中心、法官工作站,有效推动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此外,人民法院预防性司法功能充分发挥。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诉前保全、先予执行制度功能,出台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司法解释,发出禁止令近300份,强化生态环境损害前端预防。广东法院审理“荒山野鬼”噪声扰民诉前禁止令案,守护宁静生活权益。浙江法院对破坏新发现物种“长兴水韭”生存环境行为及时发出禁止令,有效保护珍稀物种。
南方+记者 吴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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