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兴宁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现场会在叶塘镇彭陂村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有关通报精神和近期省、梅州市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超文,领导黄志勇、黄伟军出席会议。梅州市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王敬灵到会指导。

会议通报了近期兴宁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有关案例情况,兴田街道办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布置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会议指出,春节、元宵临近,在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同时,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仍时有发生,“打非治违”工作压力大。要增强政治意识,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托网格化管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强化社会共治,凝聚管控合力,市应急管理局要牵头协调好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加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曝光力度,通过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及查处结果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为、主动举报线索,激活社会舆论监督效能。

会议结束后,工作人员对叶塘镇彭陂村一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进行了现场拆除,以实际行动彰显专项整治决心。据悉,近年来兴宁市始终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置于重要位置,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聚焦“源头管控、中途拦截、末端查处”全链条,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六项工作:一是坚决压实“打非”工作责任;二是立即组织开展岁末年初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合法企业安全监管,严防其参与非法活动;四是加大网络违法信息排查和非法行为打击力度;五是强化宣传引导与举报奖励;六是提升非法行为追踪溯源能力,深化行刑衔接。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或拘留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将构成刑事犯罪,不仅当事人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还会对子女参军入伍、考公考编的政审环节产生不良影响。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节日氛围。
来源:兴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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