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切实提升教育系统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近日,市教育局组织新修订《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专题培训会议。培训采取视频会议形式,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市教育局机关全体干部,各驻珠高校、各市直属学校分管领导及安保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区属学校相关人员在各区教育局分会场参加培训。
市教育局邀请了暨南大学应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蔡立辉围绕新修订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作主题培训,深入阐释其核心要义,重点剖析应急管理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体系关联,梳理当前突发事件应对的主要思路与重点内容,并结合校园工作实际详细讲解应急处置流程与责任要求,进一步强调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了依法应急、科学处置的意识和能力。

市教育局还邀请了市消防救援局二级指挥员刘昊龙,以“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与火灾应急处置”为主题进行授课。课程结合近年来国内典型火灾案例,通过情景模拟、现场提问、研讨互动等形式,深入系统讲解了日常火灾预防、消防设施规范使用、初期火灾扑救、应急疏散组织及逃生自救等重点知识与实操技能,有效提升了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
本次培训内容紧扣实际、重点突出、形式生动,通过对新修订法规的集中学习与消防安全专项培训,使全体参会人员对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有了更为系统、深入的认识,有力推动了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能力的整体提升。

会议强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校园安全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一是要深刻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安全理论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规范报告程序,严守时限要求,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三是要深化排查治理,聚焦高层建筑、消防、交通、建筑施工等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与闭环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来源:珠海市教育局安全与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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